泰州市河道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 为加强全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规范河道管理行为,提高河道管理水平 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 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等要求、制定本办法,一 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市.区。水利.水务.局 分局。以全市县级以上骨干河道为主.兼顾面上其他河道的管理.二、考核内容。市水利局对各市,区,河道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考核、1。组织管理、重点考核各地河道管理网络体系是否建立健全 市 区、水利部门是否以正式文件明确各河道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管理职责,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市,区.水利部门是否有对各管理单位考核办法 管理人员人数是否满足管理需求,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人员职责与任务是否明确、开展工作是否正常化,工程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建档立卡是否规范。2。经费管理,重点考核市。区,河道管理经费来源渠道是否落实,是否能够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完成 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能否足额征收 相关费用使用管理是否规范。3。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重点考核河道水面有无漂浮物 岸坡有无垃圾杂物及乱堆乱放 有无扒翻种植 河道水质是否良好、达到无异色,异味.排水口管理是否有序,排污口是否达标排放。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是否规范 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有新的违法建设,三 考核验收,1.市水利局对各市,区 河道管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百分制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年终按 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 组织全面考核。2、前三季度的百分制考核每次每个市,区、抽查2、3条骨干河道 1,2条乡级河道及1个村的村庄河道 每次考核得分占全年的20、计入年终市对市。区,考核成绩 前三季度考核考核得分中骨干河道占70、其他面上河道占30,3.市水利局对每次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本办法自2014年3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