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河道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 试行,为加强全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 规范河道管理行为 提高河道管理水平.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 等要求、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市,区,水利,水务。局。分局,以全市县级以上骨干河道为主,兼顾面上其他河道的管理、二、考核内容.市水利局对各市,区,河道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考核.1.组织管理、重点考核各地河道管理网络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市,区、水利部门是否以正式文件明确各河道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管理职责,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市.区,水利部门是否有对各管理单位考核办法,管理人员人数是否满足管理需求,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人员职责与任务是否明确,开展工作是否正常化、工程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建档立卡是否规范 2.经费管理 重点考核市、区。河道管理经费来源渠道是否落实 是否能够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完成.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能否足额征收。相关费用使用管理是否规范.3、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重点考核河道水面有无漂浮物。岸坡有无垃圾杂物及乱堆乱放,有无扒翻种植、河道水质是否良好、达到无异色.异味,排水口管理是否有序,排污口是否达标排放 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有新的违法建设、三、考核验收。1 市水利局对各市.区。河道管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百分制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年终按、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全面考核 2、前三季度的百分制考核每次每个市.区.抽查2,3条骨干河道.1,2条乡级河道及1个村的村庄河道、每次考核得分占全年的20,计入年终市对市.区,考核成绩,前三季度考核考核得分中骨干河道占70 其他面上河道占30,3,市水利局对每次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本办法自2014年3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