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河道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全市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 规范河道管理行为,提高河道管理水平,维护河道健康生命、根据 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河道管理、河长制.工作意见的通知,等要求 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市,区,水利。水务.局。分局.以全市县级以上骨干河道为主 兼顾面上其他河道的管理,二、考核内容,市水利局对各市,区。河道管理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考核.1 组织管理。重点考核各地河道管理网络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市 区,水利部门是否以正式文件明确各河道管理单位管理范围.管理职责。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市.区、水利部门是否有对各管理单位考核办法、管理人员人数是否满足管理需求。岗位设置是否合理.管理人员职责与任务是否明确、开展工作是否正常化,工程基础资料是否完整、建档立卡是否规范、2,经费管理 重点考核市、区.河道管理经费来源渠道是否落实,是否能够满足管理工作需要、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是否按时完成,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能否足额征收 相关费用使用管理是否规范,3.管理目标实现情况。重点考核河道水面有无漂浮物 岸坡有无垃圾杂物及乱堆乱放,有无扒翻种植,河道水质是否良好.达到无异色,异味、排水口管理是否有序。排污口是否达标排放,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是否规范,河道管理范围内无有新的违法建设。三、考核验收,1,市水利局对各市,区.河道管理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百分制考核、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表,年终按,江苏省省骨干河道管理考核办法,组织全面考核,2 前三季度的百分制考核每次每个市、区 抽查2,3条骨干河道、1 2条乡级河道及1个村的村庄河道.每次考核得分占全年的20.计入年终市对市。区 考核成绩,前三季度考核考核得分中骨干河道占70,其他面上河道占30.3,市水利局对每次检查考核的结果进行通报.本办法自2014年3月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