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国土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为规范我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确保国土资源使用权交易行为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运行,现将、盐城市国土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 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盐城市国土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单位和个人的用地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国土资源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纪委关于转发 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纪发 2011.16号.和国土资源部,土地市场和矿业权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国土资发.2009,228号、等通知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盐城市范围内国土资源市场交易行为,第三条、国土资源市场信用管理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行政监督,企业参与,标准明确,信息共享、奖优罚劣的评价体系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国土资源市场单位和个人信用等级分为AA。优秀,A,良好、B 一般,C,差 4个等级。有效期为1年.信用评价按年度进行。评定期为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五条.有下列行为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范围,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国土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过程中,有行贿受贿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2。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国土资源使用权出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和个人,参加国土资源使用权出让竞买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其从业人员,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竞买人在国土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存在提供虚假。无效证件,隐瞒不良行为记录等行为的、2,竞买人有恶意过高过低报价行为的、3,竞买人一年内通过资格审查后出现无效标。报名后无故退出,报名后不报价的,4.竞买人不遵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出让秩序的,5,相互恶意串通或者与出让工作人员。其他竞买人或者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中标 竞买的,6,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竞买资格.谋取中标 竞买的、7,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本人.名义参与竞买的 8.经查实 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且未得到依法处理的,9,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竞买人的.10、以他人名义参与中标。竞买的、11.竞得人竞得国土资源使用权后不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不按时缴纳全部出让价款。擅自改变合同约定事项.特殊情况经县政府批准的除外,不按期开发利用.不按期竣工申请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12,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出让合同或者中标人、竞得人。放弃中标.竞得.的。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14、其他有违反,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 等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明令禁止行为的、3.凡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国土资源使用权出让勘测定界 评估,招标代理。交易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经查实、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1。弄虚作假未取得资质,资格,证书承揽业务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范围承揽业务、2、将承包的业务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3.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资质,资格 证书、营业执照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 本人、名义承揽业务,4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5。中介机构丧失诚信,违规操作,不认真履行职责、成果质量低劣的、6、违反相关部门的规定。相关部门已列入的,7、拒绝调查.检查。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的,8、其它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行为,4,评标专家库人员的不良行为、1、不遵守国土资源使用权招标出让评审纪律。泄露评审秘密的、2、与出让人,竞买人有利害关系未主动回避的,3,左右、干扰、其他人评审的、4 接受招标人或投标人财物,评审带有倾向性的 5,原则性不强,迟到早退。履行职责差,不能秉公办事、为招投标活动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的,6 发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及时报告并加以制止的 7。连续三次抽到无正当理由而推脱不参加评审的,第六条 对连续3年被评为AA的单位。优先实施资格审核。在有关手续办理上实施、绿色通道 凡信用等级被评为C的单位.暂停其下一年度 12个月,在我市范围内参与国土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竞买资格或中介机构的执业.代理资格,情节严重的直至永久取消在我市范围内参与国土资源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竞买资格。第七条,国土资源市场信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职责。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违者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本办法由盐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