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盐城市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 则为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流程。完善项目制度建设 强化项目管理行为,确保项目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现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在市国土资源局的统一指导下组织实施。第二条,监督管理的对象为盐城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各县,市 区.国土资源部门申报 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 审核上报。由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批准的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第三条.监督管理的内容为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五项制度 的落实情况,质量监督 安全保障体系制度建立情况、以及制定的资金管理,审计、档案管理,廉政建设,项目后期管护等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管理办法在建设过程中的执行情况,第二章 项目规划和设计第四条、侧重监管对项目立项前的项目区选址踏勘 群众走访,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规划方案的编制和项目投资预算是否符合要求.项目在可研阶段规划设计审查.以及根据审查意见规划设计调整是否合理等情况 第三章。工程建设管理第五条.监管重点是项目法人制.项目公告制,工程招投标制 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等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一.项目法人制 项目法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立 工程管护 质量监管 职责履行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二、工程招投标制,是否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招投标程序是否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是否严谨,评标过程是否公开 公平。公正.评委的抽取和标底的编制及评标过程是否在市或县.市,区,纪委监察局,或国土部门纪检监察参与下进行、三,项目公告制,项目区内项目情况承担单位是否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工程招投标公告必须在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市国土局网站,县级以上、含县级 媒体上登载,同时将项目基本情况和中标结果报市局审查备案、并在市,县、区,国土局门户网站公示,四,工程监理制、重点检查监理单位资质,监理人员资质。人员持证,从业经验 制度建立,人员到位,职责履行等方面情况及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情况、是否对工程建设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监理单位由省厅直接委派的除外.五,合同制,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重点检查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合同文本的规范性以及合同双方履行、变更、解除 终止 违约责任。合同纠纷执行的严肃性等 第四章,工程建设下达和建设时间第六条,重点检查项目是否按施工进度和施工时间进行实施 是否按项目编制的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项目方案调整是否按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报批、是否按批复文件内容.建设标准.工程量等控制规模进行组织实施,第五章、资金使用和管理第七条 重点监管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 财务管理是否规范,现金支付是否合理、一,制度建设 检查会计机构设置是否完整 人员配置是否到位,财务制度是否建立.制度执行是否规范 二、资金使用和管理 是否建立土地整治项目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资金支付是否根据项目实施进度、依据项目法人和监理负责人签署的意见、进行拨付项目资金,资金执行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票据.帐册是否规范,齐全。资金结算是否合规,有无大额资金支付不当及资金挪用不正当行为 第六章 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八条 项目建设应由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 施工单位保证。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所在地镇政府参加管理和指导相结合的项目质量管理体制,第九条、项目开工后。项目法人应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单体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重要的单体工程 隐蔽工程和关键的基础设施工程,通过监理和质检部门做好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条。项目法人或委托项目所在乡 镇。政府负责人要对施工中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调查。报告 并按照.三不放过 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整改不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处理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对进场货料,单体工程质量进行随时检查、及时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检查结果进行确认、对单体工程质量进行复核、做到。事前、事中。事后 三控制、及时做好监理日记和监理报告等各项监理总结.真实反映工程质量情况和项目实施全过程,第十二条.监理人员是否按监理合同要求.对单体工程的主要工序。原材料使用把关,工程质量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第十三条 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是否有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偷工减料行为,施工单位是否做到对进场材料检验工作、对单体工程验收评定手续是否齐全、对存在的工程质量及处理是否及时做好记录 备案。报告,并进行处理,第十四条 检查施工单位对原材料送质检单位取样检查是否规范.各项检测记录反映的问题是否准确,真实.经办人。审核人等签字手续齐全 第七章,工程验收与后期管理第十五条。项目建设是否按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内容.规划设计标准 项目建设时间内完成,第十六条、项目法人是否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检查项目工程运行、对单体工程.隐蔽工程。土地整治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程序必须规范、第十七条 项目经省级验收合格后,必须及时办理工程移交和后期管护手续 明确管理主体及相应责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管理机制 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发挥长期效益 第八章,监督管理的方式第十八条.监督管理的形式采用自管自查。上级管理部门定期督查的方式进行,一.自管自查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土地整理中心为项目法人 亦可委托项目所在乡.镇、政府具体承担、县,市,区。土地整理中心加强对项目的监管 并对项目建设履行实行项目法人责任。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实施工程质量检查和实施进度跟踪负责制.对存在问题负责整改,跟踪落实到位 二.定期督查,根据土地整治项目建设周期,每年集中时间对项目建设和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采取内、外业相结合的方面.外业看项目建设形象和进度。检查工程质量.内业查阅资料 在项目区开展座谈会的方式进行,全面检查项目建设、管理和职责履行情况,三,随机抽查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开展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实施的项目进行检查,或配合做好有关专项检查工作,第九章.考核奖励第十九条.对土地整治项目在省厅下达的建设期内通过省级验收的县、市.区.在市级年终考核中,给予表彰奖励、在下年度申报的省级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安排 第二十条 对市级督查及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及时 职责履行不到位 配合协调不到位的有关责任人、向上级国土部门或所在地县.市、区,级政府通报、对督查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到位的施工单位,三年内不得进入盐城投招标市场经营.同时。打入 黑名单、第二十一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提请行政监察部门予以查处 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盐城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