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盐城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市局直属分局,根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要求、依据,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盐城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附,盐城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盐城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5月31日,盐城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2017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苏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盐城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编制盐城市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一,盐城市地质灾害形成的区域条件及2016年度防灾工作概况盐城市位于黄淮平原.地势低平。最大标高8.5m.一般3,4。m。局部低于2。m,平原地区地貌的成因,形态及分布关系是地质灾害孕育和发生的基础条件之一.根据盐城市地质地形条件,各类经济活动,气象水文等状况以及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全市发生大规模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机率不大 但不排除因汛期连续降雨 在高陡边坡等发生坍塌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可能。特别滨海县滨海港海堤 响水县陈家港海堤一带等,汛期有发生坍塌的隐患.因此 必须从出现特大洪水年着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6年度 由于全市各地各有关单位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视 严格贯彻落实灾害隐患点巡查,汛期值班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群测群防责任、防灾措施得力 工作到位,全市未发生一起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地质灾害事件。二.2017年度全市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气象预报、2017年度降雨偏多的范围将大于2016年同期、有强台风影响盐城,存在过程性强降水、因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也进入了易发,多发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分布规律分析,极端天气和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是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同时。盐城部分县.市 区。是我省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存在因长期地下水过量开采等引发的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可能,三,2017年度地质灾害的分布和防治任务。一 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全市境内砖瓦窑厂的砖瓦粘土矿区,由于长期开采。有的已形成深水塘。少数粘土矿区塘口内侧坡度较大,汛期极易发生土体坍塌 滨海县海堤,响水县陈家港海堤一带,因长期海岸侵蚀.汛期有发生坍塌的隐患。各级国土部门要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在汛前和汛期要加强排查巡查。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测群防工作,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特别加强对砖瓦窑厂的管理,督促采矿权人加强日常监测防治。二.缓变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近年来,盐城市区及其南部地区地面沉降速率总体趋缓。盐城北部地区地面沉降仍较为严重、最大沉降速率达到35毫米,年、长期大量开采地下水等导致的区域性地面沉降和城镇建筑荷载导致的工程性地面沉降仍在发展.防治重点是沿海平原的地面沉降,特殊类土、软土,砂土,地质灾害 以上区域应重点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下水和地面沉降的定期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对易发地段,重点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三,重点防范期突发性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密切相关、根据多年的统计分析 我市强降雨天气绝大部分发生在6,8月.因此确定本年度我市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防范期为6、8月,各地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尽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尽最大努力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安全度汛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加强宣传 增强广大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各级国土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各级国土部门组织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 指导监督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指导应急 水利,交通。建设,旅游,教育.电力 安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排危除险工作、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防治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形成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二,健全完善地质灾害应急机制各县 市 区.政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 省。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各项要求。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系统建设 强化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成立或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和应急分队 完善突发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机制 做到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 早处置,有条件的地区要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培训工作 强化应急管理工作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的县,市,区.国土部门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三,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对于调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责任制,强化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把监测 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地质灾害的监测 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威胁公路,航道 通讯 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危险地段由设施的主管部门负责监测。如发现隐患.主管部门要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各县 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对重点地段、重点隐患点逐点落实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乡。镇 采矿权人等,签订责任书、落实防灾责任制 沿海县、市,区,应重点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面沉降的定期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实现地下水合理开发利用和地面沉降风险可控。进一步推进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基本实现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平原区全覆盖 开展突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构建群专结合的突发地质灾害监测网 对高速铁路 高速公路,输油输气等重大工程面临的地面沉降与地裂缝地质灾害,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防御机制和应急机制.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防控工作,到十三五规划期末,沿海平原区域地面沉降速率控制在15毫米、年以内,四,突出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汛期前、各级政府要组织国土,建设、水利等部门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汛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查,落实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严格执行险情巡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国土部门要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和接到险情或灾情报告后 快速反应,报告本级政府和上一级国土部门,并及时协助当地和有关单位进行有效的避险和应急处置工作。五。开展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各县,市 区,政府在年度财政预算中要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有计划开展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工作、从根本上消除灾害隐患,各县。市 区,政府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强化对坍塌 地面沉降现象的监督管理。对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修路 建房,开矿 取土等工程建设活动、必须事先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防范地质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