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各县 市 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各单位,市局相关处室、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 结合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具体内容见附件 现对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突发事件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如下,一、突发事件的概念及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指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 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将突发事件分为以下四类、一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旱涝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二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三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四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 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作为突发事件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江苏省,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置办法,明确将其分为五个等级。一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较大涉险事故和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1,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上的事故,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 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的事故、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重要水利设施 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 码头,渡口、港口、机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其他较大涉险事故。2。国家和省。市委领导指示要求查问的事故。造成10人以上受伤,抢险救援任务重的事故 道路,水路运输及民航飞行事故。渡船翻沉。交通建筑施工事故。涉及外宾 重要人员的伤亡事故,媒体披露或举报且查实的较大以上事故。其他一些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社会稳定 经济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有关要求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接报时间和信息来源、事发时间和地点,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及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建议 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随着应急处置工作的发展、应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处置时间长的突发事件,事发地的交通运输部门要实行日报告制度、必要时随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及时进行终报,一,生产安全事故以外的突发事件报告程序及有关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以外的突发事件发生后,由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限 向市局总值班室。电话 96196.传真88883101。报告,市局总值班室接报后.按规定时限向市局相关领导。局办公室报告 局办公室按规定时限向省厅总值班室.电话025,52853102 传真025,52201774.及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8190000,传真88362249。报告,各级交通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 务必在初步核准事件情况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报告,严防信息倒流,并根据事态发展及处置情况跟踪报送,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时限、特别重大,重大和敏感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15分钟内先通过电话报告.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局报告。书面报告信息时 必须由本部门 本单位相关负责人签发、加盖公章.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及有关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下列程序做好信息报告工作、1 事故发生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向当地交通行业监管部门报告,没有行业监管部门的单位直接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2 各地交通行业监管部门接报后、按规定时限将事故情况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市局对应的行业监管部门报告.3 各地交通主管部门接报后、按规定时限将事故情况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局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8886706.18905107786.13770023585。传真88886706,报告,4,市局行业监管部门接报告后,按规定时限向省厅行业监管部门和市局安委会办公室报告.5.市局安委会办公室接报后。按规定时限向市局相关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同时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88190000,传真88362249。市安委会办公室,电话86660554,传真88190554、省厅总值班室,电话025 52853102。传真025 52201774。及省厅安全处。电话025.52853188。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报告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和完整的原则 做到,接报即报,立即先用电话快报市局总值班室或安委办、1小时内报送文字报告.不得拖延,紧急情况时可越级上报,电话快报的内容、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险品运输的种类和名称.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 文字报告的内容。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 地址。性质,产能等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危险品运输的种类和名称.事故简要经过 包括应急救援情况,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该报告的情况、市局安委办接到事故信息后,按规定立即向省厅.市政府,市安全监管局等报送事故信息外、要及时核实事故信息要素,跟踪了解事故的抢救进展情况.三.切实健全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制度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市直交通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应急值守.选配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业务。作风过硬的干部充实应急值守工作队伍 要明确专人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处置工作,健全应急值班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要进一步落实信息报告责任制,严格执行信息报送程序,确保突发事件信息不漏报、迟报、对在突发事件报送工作中.凡迟报,谎报,漏报、瞒报或未按规定上报信息 导致突发事件信息倒流,致使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市局将予以通报,有关部门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盐城市交通运输局2013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