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73号各县。市 区,住建局.市各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 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特制定 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 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特此通知,盐城市城乡建设局、2016年12月28日、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第22号.和 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安。2013,27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4。46号,等法律、法规 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盐城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第三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定期公布考核结果 各县 市.区 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式第四条,考核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条件。厂区环境控制.安全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第五条,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六条.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考核.每4,6个月考核一次.第七条 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 基本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由定期考核得分平均计算得出、考核评分表为,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 第三章。考核结果的评定第八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 考核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企业信用等级为A类、B类。C类。D类,在综合考核中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或连续两次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 综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一、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考核等级为优良 信用等级确定为A类、二、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90分。大于或等于80分。考核等级为合格。信用等级为B类。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80分,大于或等于70分.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信用等级为C类。四、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70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第九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与企业资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 一 对于A类企业,通报表扬,在资质动态监管,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对于B类企业,具有参加各类行业评先选优资格.三、对于C类企业、取消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 年度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等级,按D类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 对于D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 报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第十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一。对于A类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二.对于B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实施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三,对于C类企业、实行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 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章 附则第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并确保真实完整,第十二条 被考核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 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诉、经查实属不当的,应予以纠正,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