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盐建建筑 2016,7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特制定、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2016年12月28日,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 2013 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安,2013 2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4,4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盐城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第三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 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式第四条。考核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条件、厂区环境控制,安全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第五条、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六条、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考核,每4,6个月考核一次 第七条,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 年度考核得分由定期考核得分平均计算得出、考核评分表为。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评分表.见附表.第三章、考核结果的评定第八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企业信用等级为A类、B类。C类 D类。在综合考核中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 或连续两次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综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一。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考核等级为优良。信用等级确定为A类 二、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90分、大于或等于80分.考核等级为合格,信用等级为B类。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80分。大于或等于70分。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信用等级为C类,四。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70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第九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动态管理.与企业资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一。对于A类企业 通报表扬,在资质动态监管,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对于B类企业、具有参加各类行业评先选优资格。三、对于C类企业 取消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等级,按D类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 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 报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第十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一,对于A类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二、对于B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实施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 三,对于C类企业,实行督促与监管并重.实施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按照本办法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并确保真实完整,第十二条.被考核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诉 经查实属不当的 应予以纠正,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