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盐建建筑、2016、73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市各相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规范 特制定,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2016年12月28日、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范预拌混凝土企业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实现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住建部令第22号。和.关于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质、2013 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及预制构件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安,2013。27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盐建建筑、2014 46号。等法律,法规 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盐城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企业,第三条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的综合考核工作 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日常考核工作,第二章考核内容和方式第四条、考核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企业的资质条件。厂区环境控制,安全管理,试验室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第五条 考核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第六条,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实行定期考核,每4,6个月考核一次,第七条,管理考核实行量化计分方式、基本分为100分。年度考核得分由定期考核得分平均计算得出。考核评分表为.盐城市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考核评分表 见附表,第三章.考核结果的评定第八条,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企业信用等级.考核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企业信用等级为A类,B类、C类。D类,在综合考核中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或连续两次被各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企业,综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信用等级为D类。一 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考核等级为优良.信用等级确定为A类 二,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90分。大于或等于80分、考核等级为合格、信用等级为B类。三 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80分。大于或等于70分、考核等级为基本合格.信用等级为C类.四.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得分小于70分,考核等级为不合格 信用等级为D类,第九条 根据企业信用等级 实行动态管理,与企业资质、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一.对于A类企业。通报表扬,在资质动态监管,评比表彰时予以优先考虑.二、对于B类企业,具有参加各类行业评先选优资格.三 对于C类企业,取消参加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年度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等级,按D类企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对于D类企业,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 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报资质许可机关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第十条,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行差别化管理。一,对于A类企业.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二。对于B类企业。实行常规监管、实施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三、对于C类企业 实行督促与监管并重 实施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四 对于D类企业 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强化监管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或抽查。定期对企业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并通报.以书面形式通知生产企业.并确保真实完整。第十二条,被考核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考核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诉。经查实属不当的。应予以纠正,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