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农业是用水大户、也是节水重要潜力所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56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水资源配置利用效率、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好运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 新时期治水方针、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用水需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为基础、以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 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逐步建立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强水利支撑,二,基本原则,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两手发力。既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合力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促进农业节水,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作物合理用水需求、在核定用水量内总体上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综合施策.系统推进 加强农业水价改革与其他相关改革的衔接,综合运用工程配套,管理创新 价格调整 财政奖补 技术推广,结构优化等举措系统推进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综合考虑平原.丘陵.圩区的自然条件。针对提水,自流灌溉等工情水情条件,以及区域发展水平.作物布局等因素,结合土地流转、农业经营方式转变.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分批分期进行 做到成熟一处,改革一处 完成一批。巩固一批.有计划。分步骤,分类推进、坚持供需统筹。注重实效。既要强化供水管理,健全运行机制。提高供水服务效率、也要把需求管理摆在突出位置 全面提高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三.总体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完成改革任务、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 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普遍实行 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基本建立,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普遍应用,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四,实施步骤 全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围绕总体目标,分步骤持续推进.主要分为四个阶段、1。试点探索阶段.2016年8月、2017年9月,2016年8月启动农业水价改革,10月底前完成县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编制、2017年秋收前完成改革试点任务,2.示范推进阶段,2017年10月。2018年9月。进一步扩大试点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向面上逐步推开。全市1、3以上的乡镇完成改革试点。覆盖灌溉面积30。以上 3,全面推广阶段。2018年10月 2020年9月,全面推广试点经验 实现改革工作全覆盖 基本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覆盖灌溉面积80、以上 4,总结完善阶段、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回顾总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做法经验、找差距、补短板、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主要任务。五,建设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加快供水计量体系建设、按照经济实用,满足取用水管理和计量收费需要的原则。制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改造实施计划、纳入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建设内容、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做到量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期发挥效益,在建工程尚有节余资金的农田水利项目,应优先安排配备计量设施。尚未配备计量设施的已建工程 按照农业水价改革时间节点要求抓紧改造配套,3年内全面完成小型提水灌溉泵站计量设施,十三五。末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有条件的地方要计量到户 主要取水口门安装计量监控、实现在线监测、一般中型灌区和重点小型灌区基本实现取水计量有效监测 六.建立健全农业水权制度 建立灌区灌溉用水水权分配制度 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按照灌溉用水定额,逐步把用水指标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水源。明确水权,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鼓励用户转让节水量、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 灌区管理单位可予以回购。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 推行节水量跨区域、跨行业转让.七。切实加强农业取水许可管理,严格农业取水许可审批,明确审批主体和对象.规范取水许可证发放、加强农业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到.十三五,末、全市实现农业取水许可全覆盖。日常监督管理明显加强,取水许可制度在农业用水中得到有效落实 2017年基本完成供水水源集中的大型和重点中型灌区取水许可证发放工作。2018年全面完成供水水源分散的大中型灌区取水许可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重点小型灌区取水许可管理,八,着力提高农业供水效率和效益,加快完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建立健全工程管护机制,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加强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强化供水调度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加强成本控制 建立管理科学 精简高效,服务到位的运行机制、有效降低供水成本,到,十三五。末,全市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九。大力推广农业综合节水技术.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基础上。因地制宜调整优化种植结构与种植制度.大力发展管道灌溉以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成发展水肥药一体化技术。积极推广农机农艺相结合的深松整地 覆盖保墒等措施。提升天然降水利用效率、开展节水农业试验示范和技术推广、提高农民科学用水技术水平,到、十三五。末、全市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60。以上.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为牵引.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指导产权所有者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完善工程产权所有者筹资为主,财政补助为辅的工程管护经费长效机制 大力推广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五位一体,管护模式.降低管护成本、提高管护效率,努力实现农田水利设施产权有归属,管理有载体。经费有保障.运行有机制,工程有效益的,五有 目标,积极探索将政府投资形成的农田水利设施资产转为集体股权的有效办法、探索产权所有人以农田水利设施作为抵押。取得金融贷款支持的有效途径 十一,创新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探索创新终端用水管理方式.鼓励发展农民用水自我管理,专业化服务、水管单位管理和用户参与等多种形式的终端用水管理模式.支持规范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登记注册,明确功能定位、健全管理机制。扶持其成为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护的主体,发挥其在用水管理.水费计收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规范管理、用足用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资金2.部分 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进行基础设施、设备装备,人员培训等能力建设.到 十三五,末,各类灌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实现全覆盖.管理灌溉面积占灌区灌溉面积80.以上、十二,建立完善农业供水价格管理体制。农业水价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小型灌区农业水价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具备条件的可由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促进节水,保障工程良性运行和农业生产发展的原则协商定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农业用水成本核算核定农业用水价格,实行协商定价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水利部门备案,十三。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综合考虑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用户承受能力等多种因素 合理制定供水工程各环节水价并适时调整,供水价格原则上应达到或逐步提高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 水资源紧缺 用户承受能力强的地区.农业水价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农业发展政策等因素,区别粮食作物 经济作物,养殖业等用水类型。在终端用水环节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合理确定各类用水价格 用水量大或附加值高的经济作物和养殖业用水价格可高于其他用水类型 严格执行地下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采,积极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逐步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合理确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十四.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在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与农民承受能力。节水成效.地方财力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补贴标准根据定额内用水成本与运行维护成本的差额确定 重点补贴种粮农民定额内用水.补贴的对象 方式。环节,标准、程序以及资金使用管理等.由县级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逐步建立易于操作 用户普遍接受的农业节水奖励机制 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的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农户给予奖励,提高用户主动节水的意识和积极性,各县区要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统筹财政安排的水管单位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和工程公益性部分维修养护经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翻水费补助、有关农业奖补资金等。落实精准补贴和农业节水奖励资金来源。制定出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三、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保障措施、十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重点改革任务 积极推进落实,力求取得实效、县区人民政府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负总责,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改革时间表和分步实施计划。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落实部门责任,强化协调配合 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各项措施落实,水利部门牵头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和供水计量设施完善、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创新管理体制和终端用水管理等水价改革基础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农业水价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落实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及必要的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经费 价格部门负责核算农业用水成本、制定分类,分档农业水价、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农业开发等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供水计量设施完善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推广节水农业技术和节水措施,积极调整优化种植制度和种植结构,农经部门负责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依法规范运作,会同水利部门加强确权后集体水利资产和农民用水负担监管 十六、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工程绩效。健全完善多元化的农田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认真落实各项投入政策 特别要落实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等专项政策。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力度.创新农田水利投融资体制。发挥财政政策导向功能和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利用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税收优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 吸引金融资本.工商资本等社会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建设,坚持建管并重、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在加大投入的同时 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切实提高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投入的比重.十七,加强监督检查。推动措施落实,发展改革、财政、水利 农业,价格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业水价改革工作的指导监督、积极鼓励地方大胆探索 勇于创新、加大对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合规建设运行,正确履职担责,经费收支使用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抓好跟踪督办、建立定期评估和绩效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切实增强改革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十八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强化水情教育 总结宣传改革经验、积极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节水观念。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有偿用水。节约用水的自觉性、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