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加强大气重污染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近日以来,我市连续出现严重雾霾天气,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雾霾天气仍将持续 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省,市有关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现通知如下,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重污染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预警信息.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等形式发出气象信息。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大气重污染期间各项防范措施,对扬尘严重或被投诉的施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并录入不良行为、二 严格落实责任 强化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扬尘污染突出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三,加强现场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工地车辆清洗设施。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严格落实.三个一.要求、即、一名专人,一支水枪.一本登记本,切实做到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覆盖处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的。设置围挡 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 防止风蚀起尘,在土方开挖等施工时加大道路洒水压尘频次.对拆除工程、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项防止扬尘措施。应当设置封闭围挡 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或其它压尘措施后方可施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应当多配备洒水车辆、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灰土闷灰时应当集中堆放、加大洒水降尘 及时覆盖,二,一三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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