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关于加强大气重污染期间建筑施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近日以来,我市连续出现严重雾霾天气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几天雾霾天气仍将持续 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省。市有关大气重污染预警和应急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各项应急防范措施.现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大气重污染期间建筑施工生产工作,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和预警信息 及时通过短信平台等形式发出气象信息 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大气重污染期间各项防范措施,对扬尘严重或被投诉的施工单位进行严肃查处 并录入不良行为 二,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执行情况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扬尘污染突出问题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三,加强现场管理.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施工工地车辆清洗设施、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应严格落实 三个一 要求。即.一名专人,一支水枪 一本登记本。切实做到运输车辆在除泥 冲洗干净后、方能上路,施工现场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覆盖处理,在施工工地内堆放的。设置围挡 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防止风蚀起尘.在土方开挖等施工时加大道路洒水压尘频次、对拆除工程 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有专项防止扬尘措施 应当设置封闭围挡、采取喷淋压尘措施或其它压尘措施后方可施工,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时应当多配备洒水车辆 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灰土闷灰时应当集中堆放,加大洒水降尘、及时覆盖,二,一三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