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2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发 2011.29号.现就我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河湖生态健康为目标。以水资源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为重点,突出需水管理和用水过程监控.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用水总量管理 严格用水效率考核,严格入河湖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 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提供水资源支撑保障、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水生态安全,二是坚持人水和谐、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三是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分区分类指导.强化价格调控和公众参与、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推进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三。目标任务,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 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29亿立方米以内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再下降20.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7、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 以上 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全市用水效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全市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城市污水处理厂尾水利用率达到50、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二.严格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四,健全完善水资源规划体系、编制和完善常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及节水型社会、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专项规划,加快有关辖市.区水资源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形成较为完备的水资源规划体系.水资源综合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五,严格执行规划和建设项目取水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水资源利用与管理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须编列水资源篇章 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规划评审或组织专题审查 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 须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申请地表水年取水量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 一律责令停止、六。强化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建立市,辖市,区,取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各辖市,区要按照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编制年度用水总量控制计划,制定各取水户的年度用水计划,加强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与考核 对年取用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1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须在取水口安装取水远程监控系统,与省,市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并逐步扩大联网用户数、七,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规范取水许可管理。严格新增取水审批,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者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 对产品用水定额或者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用水效率指标达不到国家和省规定标准的,对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不得批准取水,八、严格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及时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开征矿坑排水、建筑疏干排水等水资源费.严格执行.江苏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超计划用水的。按规定征收超计划用水水资源费。并纳入水资源费统一管理,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管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平调,截留或者挪作他用、三.严格落实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九、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各辖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 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机制 加强节水宣传、动员全社会成员参与到节水工作中来,大力推进节水型载体创建、力争到、十二五、期末 全市基本实现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十 加强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从源头控制用水.减少污水排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三同时,制度.年取、用 水量6000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填写节水措施登记表.对涉及饮用水源地、重点水污染防治区和年取、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在可行性研究或者项目申请、备案阶段编制节约用水评估报告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后.作为办理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设计、施工等手续的依据 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节水、三同时、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十一。加强节水技术改造。加大工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工业园区内企业串联用水和中水回用、废污水,零排放、等节水技术,加强农田灌区节水改造,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建立节水农业示范区,逐步推广农业计量用水。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施和产品。大力推广使用家庭节水器具,着力降低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和供水产销差率,鼓励并推广使用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和雨水,2020年起禁止绿化、景观,环卫等使用自来水 综合运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税收政策 价格杠杆等多种手段。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出台鼓励节水的政策 十二 加强对用水户的监管 建立用水大户的监管制度 强化对企业用水过程的监控管理。建立用水大户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制度。年用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每3年开展1次,年用水量2万立方米以上10万立方米以下的用水户每5年开展1次。其他用水户也应当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 用水户用水效率低于控制标准或用水产品 设备和工艺不符合节水要求的、依法核减用水计划指标,四,严格执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十三.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和纳污总量控制评价体系。全面强化水功能区管理,制定出台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市和相关辖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区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意见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把限制纳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规定的目标制定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对现状排污量超过水域纳污能力的水功能区域,除城镇污水处理厂设置尾水排放口外 应当限制或禁止审批新设入河湖排放口和建设项目新增取水 已经设置的排污口 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排污企业限期接管进网、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封闭排污口。十四。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 完善饮用水源地实时监控体系、建立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评估制度 对已列入名录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组织开展饮用水源地安全达标保障建设、限期完成达标建设任务,按照、一地一策 要求,完善饮用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环境安全评估和应急预案演练 十五。强化污染防控.以提高水功能区达标率为目标 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治理,限期消除河道黑臭现象 加快河湖生态修复。改善区域水环境质量,定期开展重要河湖健康评估、建立完善水生态补偿机制,十六。强化河湖水域 岸线管理和保护,禁止非法占用水域、破坏湿地,从严控制河湖水域占用。按照法律法规落实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制度。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涉及占用河道。湖泊水域和岸线行政许可时,应当提前征求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城镇开发建设.工农业生产应当优先保护河湖水域,确保合理的水面率、促进水生态良性循环.确需使用水域的,应当按照。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原则。编制水域等效替代方案。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岸线开发利用应当符合流域和区域防洪以及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明确开发利用控制条件和保护措施。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五,保障措施,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加强水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发挥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的体制优势,对城乡供水 污水处理和尾水回用、河湖生态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工作.十八、健全监控体系、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加强辖市,区行政边界等重要控制断面.水功能区和地下水水质 水量.水位监测能力建设 监测核定数据作为考核用水总量和水污染防治实施情况的依据.加快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应急机动监测,全面提升预警.监测能力 十九,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 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所需经费 二十。强化依法管理、健全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水资源管理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水资源执法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水法律法规的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水资源管理秩序、加强执法监督、对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 视情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予以督促落实,二十一.深化宣传教育,强化公众参与机制。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把水资源节约 保护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和水法制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社会风尚.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