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 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招标投标活动合法,有序的进行 根据国家.省 市招投标法律法规,结合本市水利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无锡市区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在无锡市水利工程招标平台进行招标的政府性投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适用于本办法,江阴市,宜兴市自主实施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其他投资渠道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省级以上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是指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 咨询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及其他服务招标的行为。第四条.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水利招标办.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五条,招标代理活动应当依法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应为依法成立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招标代理资格的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承接招标代理业务、不得采用联合的方式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第七条 参与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资格。2,外市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具备以下条件。1,已在锡办好工商 税务登记、2、具有1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场所,有相应的专职技术人员及健全的管理制度 3 近三年在招标代理工作期间.未因不良行为被建设,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近三年代表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其中必须代理一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批复总投资300万元以上,代理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必须有一项批复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 含3000万元。第八条。符合第七条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愿意参与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的必须至市水利招标办报名备案,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参加准入考核.报名备案资料包括 1.招标代理机构基本情况表、2,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 3 近三年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4.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情况表及附件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明确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代理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下称。从业人员。原则上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具有注册水利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不少于1人、该条件2015年10月1日后必须满足。水利中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2人 从业人员必须提供上岗证和缴纳。三金.证明,近三个月 第九条,准入考核由市水利招标办组织,并接受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监督、准入考核总分100分.其中企业资质信誉40分 从业人员业务水平考试60分、及格分为60分、从业人员若有人员变动的应及时报备、新增人员要及时参加业务水平考试、考试合格者才可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第十条。建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库制度 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取考核及格的10家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管理、其中具有甲级代理资质的不少于3家,入库机构在无锡市水利局网站公布,参与或考核及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满10家的,选取考核及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入库管理.第十一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采用抽签方式确定,1 由业主代表根据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库中随机抽取确定3家候选单位 再从候选单位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中签机构,2。候选单位确定后.必须3天内通知候选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在指定地点参与最终抽签活动.负责抽签人员为随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代表。3,若候选单位均未参加最终抽签活动的 业主单位可在招标代理库中选择候选单位以外的任意一家作为中签机构 若只有1家参与最终抽签活动的 直接确定其为中签机构.若候选单位只有2家参与最终抽签活动的 仍通过抽签程序确定中签机构、不参与最终抽签的候选单位直接扣除其违约责任分10分、若中签机构未经同意放弃代理的,其年度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参与当年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4.抽签工作由业主单位组织,抽签现场监督由市水利招标办,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负责 业主代表 抽签代表和监督人员需在抽签纪录上签字.第十二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承担下列工作,一。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备案申请 二。协助招标人拟定招标方案并报审.做好各项招标前期准备工作、三,拟定招标报告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备案手续,拟定招标公告,按照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发布,四,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有资格预审的还应包括资格预审文件 并组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的审查,五.编制工程预算价并报审 六,按规定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限价.七,组织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八。协助招标人签订项目合同、九。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日内向市水利招标办和发包方同时提交招标全过程的备案资料,包括招标前期手续资料和招标,评标等全部过程资料,十,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第十四条。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招标人提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要求、第十五条、招标方案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质疑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招标代理文件必须由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价等招标代理文件必须由本招标代理机构具备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制.相关人员均应签字并加盖执业专用章,第十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出售招标文件等资料、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实施细则,标准,不得向投标人或者中标人附加不合理的条件或者收取额外费用。若因此造成投诉并确定,在年度考核中按每起扣除20分计,第十七条,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存招标项目代理全过程资料 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保存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少于5年,第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当年招标代理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两年内不得在我市从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活动,一 代理不具备招标条件项目的。二。与招标人。投标人或者评标专家串通的。三,在招标中弄虚作假的,四。泄露依法不得透露的有关资料.信息的 五,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接招标代理业务或者转让招标代理业务的.六,有行贿.索贿,受贿行为的.七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招标代理业务的。八 编制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价严重失实或有严重失误的,九、在同一项目中同时为招标人.投标人或者不同投标人提供咨询服务的 十,对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依法责令改正的招标文件内容拒不改正的.十一.与其代理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回避的.十二。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第十九条.市水利招标办组织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信誉、代理行为进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于次年1月底前在无锡市水利局网站公布.年度考核采用计分制 总分100分,考核标准参见附件一.年度考核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考核结论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 考核结论为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及年度考核得分在末两名的暂停其下一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其名额可由其他未入库的招标代理机构按准入考核要求递补。恢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必须重新进行准入考核、第二十条.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对处罚结果有异议的 可向无锡市水利局纪检监察室书面投诉。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无锡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