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定,2017年。为促进我市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促使畜牧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新建。改扩建以及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其中。新建 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要取得,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设施建设、开展生产、二。建设条件,一,规模化要求,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规模必须达到生猪年出栏500头或母猪存栏50头以上、二,选址要求、新建,改扩建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报告,方案 严禁在禁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三.动物防疫要求 新建、改扩建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证不得生产,四、环境保护条件,1 养殖场规模应根据周边可利用土地的粪便消纳能力确定,2.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3、养殖场必须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备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粪污,自行处理粪污的养殖场需要根据处理工艺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 利用设施.4 养殖场必须配套专用病死猪收集储存设备 作为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处,选用相匹配的规范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集中处理 5,养殖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不包括自来水、必须获得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照.山西省用水定额,标准进行取水、要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养殖场冲洗、地面洒水等、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附件1,三,生产要求。一.生产水平 规模养殖场应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种猪应来源于有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其中。母猪要有良好的繁殖性能,育肥猪要有良好的生长性能,二,用料用药。养殖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畜禽饮用水标准,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兽药,并严格落实休药期的规定,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三。防疫消毒,养殖场要建立生猪免疫制度。定期打扫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生产区应定期消毒。疫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 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四、养殖废弃物处理。养殖场产生的干粪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 收集的粪污须及时分类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未经资源化利用的部分排放要达到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五。档案管理、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 完整规范记录养殖场的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治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检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附件2。附件1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附件2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