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定.2017年。为促进我市生猪养殖标准化 规模化发展,促使畜牧业提质增效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新建、改扩建以及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其中、新建 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要取得,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设施建设。开展生产。二,建设条件。一,规模化要求.新建 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规模必须达到生猪年出栏500头或母猪存栏50头以上,二 选址要求.新建,改扩建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报告、方案。严禁在禁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三、动物防疫要求。新建、改扩建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证不得生产 四 环境保护条件,1、养殖场规模应根据周边可利用土地的粪便消纳能力确定、2,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 三同时、制度、3。养殖场必须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备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粪污,自行处理粪污的养殖场需要根据处理工艺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4,养殖场必须配套专用病死猪收集储存设备、作为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处、选用相匹配的规范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集中处理,5,养殖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不包括自来水 必须获得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照。山西省用水定额 标准进行取水 要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养殖场冲洗 地面洒水等、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附件1、三,生产要求、一 生产水平,规模养殖场应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种猪应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 其中。母猪要有良好的繁殖性能、育肥猪要有良好的生长性能.二、用料用药,养殖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畜禽饮用水标准,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 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剂 兽药.并严格落实休药期的规定,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三 防疫消毒。养殖场要建立生猪免疫制度 定期打扫卫生,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生产区应定期消毒 疫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四。养殖废弃物处理,养殖场产生的干粪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收集的粪污须及时分类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的跑,冒 滴.漏。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未经资源化利用的部分排放要达到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五.档案管理。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 完整规范记录养殖场的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治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检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等情况 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附件2,附件1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 附件2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