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规定。2017年,为促进我市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发展、促使畜牧业提质增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结合我市畜牧业发展实际.坚持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相结合、制定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市新建,改扩建以及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 其中,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要取得,养殖备案登记表,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设施农用地审批表、和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现有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要按照本规定要求完善设施建设.开展生产,二,建设条件。一、规模化要求,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规模必须达到生猪年出栏500头或母猪存栏50头以上、二。选址要求。新建,改扩建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报告 方案,严禁在禁养区建设规模养殖场,三 动物防疫要求 新建。改扩建养殖场要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的防疫条件,并取得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无证不得生产.四,环境保护条件.1,养殖场规模应根据周边可利用土地的粪便消纳能力确定,2 新建。改扩建生猪养殖场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 制度、3 养殖场必须做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配备粪污收集,贮存设施。自行或委托他人处理粪污,自行处理粪污的养殖场需要根据处理工艺配备必要的粪污处理 利用设施.4,养殖场必须配套专用病死猪收集储存设备,作为病死猪的临时存放点。处。选用相匹配的规范设备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集中处理。5,养殖场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的.不包括自来水.必须获得取水许可审批、严格按照,山西省用水定额。标准进行取水,要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养殖场冲洗 地面洒水等,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附件1 三,生产要求。一。生产水平,规模养殖场应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畜禽良种。种猪应来源于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的种猪场,其中,母猪要有良好的繁殖性能。育肥猪要有良好的生长性能,二.用料用药,养殖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畜禽饮用水标准.养殖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养殖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禁止的饲料添加剂,兽药 并严格落实休药期的规定,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三,防疫消毒,养殖场要建立生猪免疫制度 定期打扫卫生 及时清除杂草和生产垃圾、生产区应定期消毒.疫病流行期间应增加消毒次数、确保生产环境安全卫生、四,养殖废弃物处理。养殖场产生的干粪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收集的粪污须及时分类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严格控制输送和利用过程中的跑.冒,滴 漏。养殖废弃物经处理后进行资源化利用 未经资源化利用的部分排放要达到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五。档案管理,养殖场应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完整规范记录养殖场的防疫.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治污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生产检查,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具体指标见,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 附件2、附件1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基本条件.附件2生猪规模养殖场生产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