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定 2017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处理,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一 总体思路 规模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选用农牧结合、沼气工程或有机肥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或委托他人 包括粪污处理中心或相关企业。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二,技术要求,一.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精准科学,畜禽养殖场规模要与土地承载力相适应 百头生猪约需匹配15 20亩农作物用地来消纳利用 其它畜禽按照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换算。二。科学饲养管理.做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规模养殖场要控制用水,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冲洗.地面洒水等,减少养殖污水量,规模养殖场应选用科学饲料配方。新型饲料添加剂和分阶段高效科学饲养管理技术,促进兽药和重金属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排放.三、分类收集贮存 加强粪污治理过程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要做到,两分离 三防、两配套,两分离。即规模养殖场要修建雨水明渠、铺设污水输送管道、户外粪水排放明沟要进行封闭改造。防止雨水进入 实现雨污分离。粪污收集采用干清粪工艺 畜禽粪便要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清除,尿液和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应从排污管道排出.鼓励养殖场配套固液分离机、实现固液分离。三防,即畜禽粪污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撒。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两配套、即配套建设粪便和污水贮存设施,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 保证安全。做到防雨防渗防漏。四、全量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禽粪污末端利用。粪便经好氧堆肥发酵或进行沼气生产或加工生产有机肥后 全量利用,其中。还田的应符合GB.T 25246,2010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 生产有机肥的应符合DB14,T 1356.2017、利用畜禽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技术规程,污水要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后方可利用或无污染排放、其中 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直接排放的应符合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技术模式、四、设施要求 采用干清粪工艺的 粪便堆放场所容积为。每出栏10头猪约1立方米,每出栏1头肉牛或每存栏2头奶牛约1立方米,每出栏1000只肉鸡或每存栏250只蛋鸡约1立方米,采用沼气工艺的,沼气池容积为 每存栏1头猪0。5.1立方米。每存栏1头牛2。3立方米。每存栏100只鸡2、4立方米。五.支持政策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责任 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二,畜牧。农业。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要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 有机肥推广等环节出台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中央,省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形成奖励督促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三。要积极创新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机制 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