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定、2017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处理,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思路、规模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 选用农牧结合,沼气工程或有机肥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或委托他人。包括粪污处理中心或相关企业、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二。技术要求、一 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精准科学.畜禽养殖场规模要与土地承载力相适应。百头生猪约需匹配15,20亩农作物用地来消纳利用。其它畜禽按照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换算。二。科学饲养管理 做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规模养殖场要控制用水,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 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冲洗,地面洒水等,减少养殖污水量.规模养殖场应选用科学饲料配方、新型饲料添加剂和分阶段高效科学饲养管理技术.促进兽药和重金属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排放。三 分类收集贮存.加强粪污治理过程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要做到 两分离 三防,两配套 两分离,即规模养殖场要修建雨水明渠,铺设污水输送管道。户外粪水排放明沟要进行封闭改造。防止雨水进入,实现雨污分离、粪污收集采用干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要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 清除 尿液和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应从排污管道排出 鼓励养殖场配套固液分离机.实现固液分离 三防,即畜禽粪污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撒 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两配套 即配套建设粪便和污水贮存设施。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 保证安全。做到防雨防渗防漏,四,全量无害化处理、促进畜禽粪污末端利用.粪便经好氧堆肥发酵或进行沼气生产或加工生产有机肥后.全量利用、其中,还田的应符合GB T 25246。2010。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生产有机肥的应符合DB14,T 1356,2017.利用畜禽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技术规程 污水要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后方可利用或无污染排放。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直接排放的应符合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技术模式.四 设施要求、采用干清粪工艺的,粪便堆放场所容积为.每出栏10头猪约1立方米 每出栏1头肉牛或每存栏2头奶牛约1立方米,每出栏1000只肉鸡或每存栏250只蛋鸡约1立方米.采用沼气工艺的.沼气池容积为,每存栏1头猪0,5,1立方米 每存栏1头牛2,3立方米.每存栏100只鸡2。4立方米。五 支持政策.一 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二,畜牧,农业,环保.国土,财政等部门 要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有机肥推广等环节出台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中央,省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形成奖励督促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三、要积极创新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机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