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定、2017年,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指导规模养殖场进行畜禽粪污处理,改善全市生态环境,特制定本规定、一、总体思路.规模养殖场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主体责任。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选用农牧结合、沼气工程或有机肥生产技术模式,建设粪污处理利用设施 或委托他人,包括粪污处理中心或相关企业,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二,技术要求.一,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布局精准科学,畜禽养殖场规模要与土地承载力相适应、百头生猪约需匹配15、20亩农作物用地来消纳利用,其它畜禽按照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换算 二 科学饲养管理。做到畜禽粪污源头减量,规模养殖场要控制用水。修建雨水收集设施.池.充分利用雨水进行冲洗,地面洒水等,减少养殖污水量,规模养殖场应选用科学饲料配方,新型饲料添加剂和分阶段高效科学饲养管理技术、促进兽药和重金属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降低养殖排放 三.分类收集贮存、加强粪污治理过程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要做到 两分离,三防,两配套,两分离。即规模养殖场要修建雨水明渠,铺设污水输送管道。户外粪水排放明沟要进行封闭改造。防止雨水进入.实现雨污分离.粪污收集采用干清粪工艺,畜禽粪便要通过机械或人工收集 清除。尿液和残余粪便及冲洗水应从排污管道排出。鼓励养殖场配套固液分离机,实现固液分离。三防.即畜禽粪污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撒 防流失、防渗漏等措施。两配套,即配套建设粪便和污水贮存设施 设施应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保证安全,做到防雨防渗防漏,四。全量无害化处理 促进畜禽粪污末端利用,粪便经好氧堆肥发酵或进行沼气生产或加工生产有机肥后、全量利用。其中.还田的应符合GB。T 25246、2010。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生产有机肥的应符合DB14 T、1356、2017,利用畜禽废弃物生产有机肥技术规程、污水要进行厌氧、好氧,深度处理,达标后方可利用或无污染排放,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应符合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直接排放的应符合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三,技术模式.四.设施要求。采用干清粪工艺的,粪便堆放场所容积为 每出栏10头猪约1立方米,每出栏1头肉牛或每存栏2头奶牛约1立方米、每出栏1000只肉鸡或每存栏250只蛋鸡约1立方米。采用沼气工艺的 沼气池容积为 每存栏1头猪0。5 1立方米、每存栏1头牛2。3立方米,每存栏100只鸡2,4立方米。五、支持政策、一,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投入。二 畜牧。农业。环保。国土 财政等部门.要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沼气资源化利用 有机肥推广等环节出台扶持政策,认真组织实施中央,省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加大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形成奖励督促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激励机制,三 要积极创新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机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 模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