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聊建字。2017,73号关于印发,聊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住建局。房管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健全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和省 市有关政策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聊城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8月10日第一条。为提高房地产行业诚信度和服务水平、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年 的通知.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鲁政发。2015,22号.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鲁建发、2015、3.号、和,山东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鲁建房。2017.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是指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的方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形成的记录资料.第四条.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和指导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负责属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征集,报送和使用工作,市住建局开发科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建档 登记,评定,公示和保存工作,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的管理,应遵循依法 客观.公正 公开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信息共享,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管理机制 第六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房地产开发资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填写,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申请表。附件1。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企业所在县.市 区 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住建局开发科建立信用档案、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分基本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基本信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身份信息 开发项目的历史动态和关联开发企业.企业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公司以及受同一母公司控股的其他开发企业,等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受到政府、行政机关或授权的社会组织奖励.表彰.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参与促进行业发展活动的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 规章.政策规定、违反公平竞争 诚实信用原则.不遵守合同约定,不服从监督管理等行为的信息。第八条.信用档案信息应通过下列方式征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二.政府 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以外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 项目所在地政府 行政机关通报给我市的信用信息.三,社会公众.媒体通过正当程序反映、经查证属实,四。其它合法方式,第九条 信用档案信息的登记.应以书面证明材料为依据,提供人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第十条.市住建局开发科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评分评定标准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主要管理人员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诚信度及服务水平进行打分评定,第十一条、基本信息 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的评分有效期限为三年 社会影响大,周期长的信用信息评分有效期限可延长至五年.期满后作为信息保存,评分有效期限起始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计算,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结果由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证明,经市住建局开发科确认后、可取消原扣分,第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评定结果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分别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用水平。AAA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信用优秀企业,综合评定得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 且当年减分在8分。含8分,以内,AA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信用良好企业,综合评定得分在70分,含70分 以上,且当年减分在12分.含12分、以内 A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信用一般企业、综合评定得分在60分 含60分,以上,B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信用较差企业。综合评定得分在60分以下、C级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失信企业。连续两年被评为B级或发生一票否决行为 降为C级.第十四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每年公示一次 公示期不少于20天.第十五条 公示的内容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 信用档案评级等内容。第十六条,在公示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信用档案评定结果和信用信息有异议的,应向市住建局开发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市住建局开发科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做出更正或不予更正的答复.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评定结果作为分级管理的依据。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应按照上一年度末评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等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监管和服务。当年度AAA和AA企业发生重大不良信息,被降为B级或C级的。不得再按照上年度评定结果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一,对AAA。AA级企业,实行守信激励机制,提供业务办理绿色通道.减少对其开展房地产开发日常动态核查频次.降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留存额度.降低物业质量保修金缴存标准,优先推荐评优活动。二,对A级企业、实行正常的监督管理 三,对B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率 不予推荐项目评优、限制资质升级.四,对C级企业,除实行第 三、条措施外。对其房地产开发资质予以撤销或降级.限制取得房地产项目施工许可。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并建议限制或禁止其参与新出让房地产用地的竞买 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执业人员等列入不良记录档案库、并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 及时撤销C级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和对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股东等人员的荣誉称号,取消参加评先评优资格.第十八条,信用档案评定结果可通报给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人民银行 聊城银监分局 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聊注册备案的。信用档案评定结果通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注册地房地产开发管理部门,第十九条。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17年9月10日起施行 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