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各设区市,县 市 区 水利,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苏纪通,2017,1号通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 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的改革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省级农村河道疏浚.中小河流重点县。农村饮水安全等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关于前期工作,农村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必须以规划为依据。以县.市.区,为单位或单个工程组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要确保设计深度、避免或减少设计变更.杜绝擅自增减建设项目、改变设计标准及规模,移址建设。确需变更及调整的应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报批手续.二.关于项目资金、各地要认真制定工程配套资金筹措方案.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对配套资金不能落实的项目,原则上不予立项。要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单独核算 专款专用,因优化设计。精心管理而节余的建设资金、含未使用的预备费、可按有关规定增做或完善项目、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严禁未批先建,三。关于建设管理,农村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应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严格落实、四制、要求,并认真执行项目公示制。农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坚持县级成立农村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原则上应由具有法人地位的专职企事业单位承担 依法履行职责 负责工程实施、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法人的监督管理,农村水利重点工程项目必须在市级以上招标平台进行招标,可因地制宜实行打捆集中招标.并积极推广以县为单位实行集中监理、要全面推行第三方检测制度 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把握时间节点。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确保及时发挥作用,节余资金增做项目也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四.关于工程验收。各地应认真制定项目验收计划。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农村水利重点工程项目法人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应完成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由县级组织自验、市级组织验收,省级对验收情况进行监管。抽查,对由省级批复实施方案、暂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由市级抓紧组织竣工验收.五、关于水利站职能、乡镇水利站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乡镇水利。务,站建设意见的通知 要求。切实履行宣传贯彻有关水利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参与编制并协助组织实施本地农村水利规划、农村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规划.协助地方政府组织防汛防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承担水资源管理与保护 水土保持及治理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水利科技推广运用等职能,乡镇水利站要做好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建设任务较重的地方 乡镇可组建项目建设部,参与镇域范围内工程建设监管。严禁乡镇水利站直接承办或参与转包.分包农村水利重点工程施工,六,关于督查考核。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水利重点工程监督检查机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督查情况及时上报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到位.省级对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定期开展稽察 并全面推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补助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各设区市应加强对各县。市,区,农水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 全面提高建管水平,七,关于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 违反相关规定.存在问题严重 将定期通报.必要时约谈政府领导,并责成或建议当地主管部门实施问责追究、江苏省水利厅、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