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 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 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 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 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 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 紧密结合江苏实际 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 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 着力加强科技服务 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 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 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 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 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 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 产值突破600亿元 二 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 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 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 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三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 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 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 有害生物防治 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 技术等咨询服务 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 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规范林权流转、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 交易 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 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保障措施、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 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林业 旅游业发展范围.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 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 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 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养殖 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 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 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 加大支持力度 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 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 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 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 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