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 各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2年 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 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 突出特色,科学规划 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 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 合理利用 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三.发展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大 效益好 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 龙头带基地 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 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 产值突破300亿元 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 二 重点任务,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县 市.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 市场需求等实际 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 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农户 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 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 经济效益高 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 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 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 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规范林权流转,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 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 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保障措施,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 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 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 给予适当利率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 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 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 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 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 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扶持 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 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