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 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 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 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 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 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 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林为主 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三。发展目标 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 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 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 重点任务,一 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 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 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 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 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 农民与科研院校 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 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 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 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 保障措施,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 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 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 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 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 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 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三 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 养殖 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 政策指导等方面 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 林业增效 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 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 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