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 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 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 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 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 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 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三 发展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 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 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 重点任务。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县,市、区 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 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 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 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 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 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 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 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 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 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 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 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 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 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 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 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 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 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 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 加强对林下种植。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 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 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 加大督查力度 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 市场服务 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 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