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 县,市。区、人民政府 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 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 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 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 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 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 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 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大 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 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 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 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 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 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 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 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 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 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保障措施,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 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 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 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 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 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 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 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 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 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 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 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 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 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 市场服务 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 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