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产值近180亿元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 推广力度不够,科技含量不高,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 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 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 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 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 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 三。发展目标 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 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产值突破300亿元.带动就业250万人。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重点任务,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县,市.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 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 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 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 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 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 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 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 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 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 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农民与科研院校。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 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 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 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 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 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基地 农户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 保障措施。一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的专项资金 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 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 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 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 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 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 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