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市 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培育发展林下经济,是推进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增加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林业建设 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 我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生态休闲旅游等林下经济.取得了明显成效,2012年.全省林下经济面积超过500万亩,产值近180亿元。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林下经济发展规模不大、推广力度不够 科技含量不高 目前仍有1000万亩以上林地未被充分利用。发展林下经济还具有相当大的潜力、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2 42号、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就加快发展林下经济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生态安全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以促进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林地利用效率为核心。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科学规划。改革创新.着力加强科技服务,政策扶持和监督管理。促进林下经济向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发展 切实提升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科学利用水平 实现农民收入和森林资源质量,双提升。二.基本原则.坚持以林为主。生态优先。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确保林下经济发展符合实际.坚持科技支撑.政策扶持。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坚持机制创新。合理利用.确保林地综合生产效益持续提高。三 发展目标.建设一批规模大.效益好 带动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培育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家庭林场或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实现林业产业化经营各个链条有机衔接.形成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建成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个.50亩以上的8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800万亩 产值突破300亿元 带动就业250万人 到2020年,建设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200个.50亩以上的1200个,全省林下经济规模发展到1200万亩,产值突破600亿元、二,重点任务,一,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发展,结合江苏实际 编制全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列入农业现代化工程统筹安排,各市 县 市 区,要结合本地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根据当地林地资源状况,农村发展水平,市场需求等实际 认真做好本地规划.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扶持林业产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建设新农村和推进城镇化相结合,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规模,新造林和中幼林抚育改造 在满足一般营林要求的前提下 要根据不同林下经济类型特点,科学制定营造林方案 努力探索和推广林木经营与林下经济发展相互促进的配套发展模式,为林下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大力推进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专业大户 支持有条件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 基地 农户。运作模式、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加大林下经济产品营销和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林下经济产品市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对产业特色明显,经济效益高,市场前景广的林下经济项目.在技术和资金上给予重点扶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加快构建科技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我省科研资源优势 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模式及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发展难题,积极搭建企业、合作组织 农民与科研院校,推广单位之间的合作平台、形成产.学,研,推一体化的林下经济发展机制 引入现代林业经营管理理念 搞好林下经济科技服务和技术培训,强化农民自主经营能力、加大主导产品和优势产品的科技研发 加快良种选育、有害生物防治 林产品精深加工等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推广,积极搭建科技服务平台,提供法律,政策。技术等咨询服务。搞好产销衔接.强化信息发布,市场营销服务,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不断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四.健全林下经济服务体系,支持引导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规范发展.提高农民发展林下经济的组织化水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加快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和社会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规范林权流转。为林业生产经营者发展林下经济提供林权评估。交易,融资等快捷服务.积极推广龙头企业 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相互依存 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形成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带动.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林下经济发展局面 支持引导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农超对接等现代物流方式向林下经济产品延伸、促进贸易流通便利化,三、保障措施、一,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企业和社会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当地农业 林业,旅游业发展范围 给予立项支持.各级财政扶持。三农。的专项资金.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建设.扶持林下经济规模基地建设、支持发展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促进林下产品规模化生产、培育优势主导产品带和重点生产区域,对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林业合作组织,合作林场等、可享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申请国家扶持资金.把林下经济发展项目纳入各地农业现代化政策扶持范围.对规模较大,辐射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大户等给予一定奖励.二。强化金融支持服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中央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 对具备发展潜力的林农、林业大户,合作组织及龙头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项目.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给予信贷扶持、稳步推进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林农贷款覆盖面、给予适当利率优惠,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要加大贴息扶持力度 充分发挥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 研究探索林下种养业项目保险配套产品和服务新途径 将林下经济纳入高效农业保险扶持范围 农民生产林下经济产品。符合税收相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三,提升技术指导水平,加强对林下种植,养殖、生态旅游业的技术指导,在林业规划设计,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流转,政策指导等方面,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要将发展林下经济新技术研究。新模式推广应用等,列入林业.三新工程 加大支持力度,把林下经济发展与森林资源培育和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杜绝以发展林下经济为名破坏林地林木资源的行为,将林下经济技术培训纳入省农民培训计划 提升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技能水平 结合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要求。引导林下经济经营主体组建各类合作社.加强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其社会化服务职能,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服务保障,四 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将其作为促进农民增收.林业增效 农村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加强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协调。层层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强化协同配合.加大督查力度。充分发挥资金扶持、技术支撑,市场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职能。合力推动林下经济实现更大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具体办法,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指导服务,营造有利于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