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大兴安岭地区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兴安岭地区范围内的节约用水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节约用水应当坚持统一规划 总量控制.合理调配、高效利用的原则,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第六条 各地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 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 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 建立节水型社会 第八条.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节约用水工作.第九条,取用水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以下行为,一,损毁和擅自改动计量设施,计量自动监测设备 损坏计量设施铅封,二。直接排放间接冷却水。三 窃取水资源,四 擅自改变水资源用途.五.未及时修复用水设施,造成水漏失 六,未及时关闭用水阀门,造成水流失。第十条.经营洗浴,洗车.滑雪场,高尔夫球场等高耗水服务业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节水工艺、采取节水措施、安装节水设施。器具、第十一条。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