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 2024年
  • 天津市设施葡萄园标准化建设规范 DB12/T 923-2019
  • 天津市镇再生水供水服务管理规范 DB12/T 470-2020
  • 天津市营运车辆驾驶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技术规范 DB12/T 929-2020
  • 天津市住宅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29-22-2013
  • 天津市沥青路面预防性养护技术规程 DB12/T 938-2020
  • 天津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管理规范 DB12/T 982-2020
  • 天津市津南区煤改清洁能源补贴发放办法 2018年
  • 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导则 DB12/T 916-2019
  • 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附条文说明] DB29-153-2014
第三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第十四条.大会秘书处 代表工作机构应当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研究 按照归口办理原则 分别交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工作机构,市人民政府。市高级人民法院 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研究办理。代表所提建议 批评和意见需要两个以上机关。组织办理的、应当分别确定承办的机关,组织。并明确办理内容和办理事项 第十五条,对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提出的建议 批评和意见。应当自大会闭幕之日起七日内交办.对代表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应当自接收之日起五日内交办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 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其他机关.组织对交办的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经研究认为不属于本机关.组织职责范围的.或者需要其他机关,组织共同办理的 应当自接到交办之日起五日内,书面说明情况和理由,大会秘书处或者代表工作机构应当及时研究.并在五日内重新交办 第十七条。代表建议 批评和意见需要由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者区人民政府办理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进行分办、需要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办单位,对涉及面广 处理难度大的.应当在分办时明确专人负责协调 第十八条、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承办单位确定后、代表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告知提出建议 批评和意见的代表.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