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塑胶跑道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齐政办规。2016 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 办 局、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学校,幼儿园.塑胶跑道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塑胶跑道建设管理,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要高度重视塑胶跑道质量安全工作。各县。市,区要真正履行学校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控工程质量 规范工程前期招标采购程序,选择有资质的单位建设,教育.环保.质监、卫计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责.形成合力 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对因失职,渎职给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影响的单位和相关人员.要按党纪,政纪要求进行追责 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二、要认真检查已建成的塑胶跑道.各县、市。区要对2014年以后建设的塑胶跑道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新建项目要立即叫停、现场取样送省政府确定的国家权威机构.名单附后、检测 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不合格的必须停工、铲除重建,2014年以后建成启用的塑胶跑道、要全部取样送省政府确定的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测。不合格的要铲除重建,新竣工的塑胶跑道、必须按照国家的规范要求进行验收,对苯 甲醛,甲苯和二甲苯等挥发性有毒有害物及可溶性铅,镉.铬。汞等重金属含量进行抽测,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从保护学生和教师的健康出发,新竣工并验收合格的塑胶跑道。要按相关要求和环保等标准,安排足够的空置时间后方能使用,新启用的跑道应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使用,三,要确保今后新建塑胶跑道的质量安全.今后建设塑胶跑道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投标政策,严把招投标关和建设资质关。正在招标或已完成招标的,但尚未建设的项目、要对企业资质重新进行核定.并对其以前建设的工程进行调研 至少市场调研五家以上。如有不良反映。要根据相关规定解除施工合同,施工中使用的胶水.溶剂、催化剂及塑化剂等主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持有合格证书,不得将价格最低作为标准。对以最低价格中标的、要重新审核、明显低于成本的要终止合同,重新招标,我市2014年以后建设的塑胶跑道检测工作要在7月25日前完成,并于7月28日前将检测结果报至市教育局财审处、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