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齐政办规.2016 4号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等要求,为加强齐齐哈尔机场净空保护区规划建设管理、保障飞行安全,促进我市项目建设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齐齐哈尔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齐齐哈尔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划分为两个层次、分别为机场跑道两端各20公里.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的区域 机场跑道两端各20,1公里,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3,1公里的区域.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和93320部队按照各自职责分别负责管辖范围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高度审核,二 建设项目高度审核受理范围和备案部门、一,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作为民用航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高度审核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高度审核,审核的具体范围。一是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内 锥形面 进近面,起飞爬升面等,的所有建设项目、二是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以外的机场附近区域.距离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内,高出地面标高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建设项目.三是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热电厂烟囱,22万伏以上输电线路.核电厂址等项目的净空高度审核。上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由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审核后,建设单位将审核书面意见反馈给市城乡规划局、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负责民用航空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高度审核备案和咨询。在距离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除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审核范围外的建设项目、应到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办理备案。并将结果反馈给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规划局能确定不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不再申报机场净空高度审核 二,93320部队负责审核,咨询和上报其管辖的齐齐哈尔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高度 具体审核要求为建筑高度超过20米 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建筑。市城乡规划局能确定不在其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或达不到审核要求的建设项目 不需要申报机场净空高度审核.三,需申报机场净空高度审核的建设项目 应按照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和93320部队有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进行数据计算。出具测绘报告.建设单位根据测绘报告提供的项目具体位置.区分不同情况将材料分别报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93320部队进行机场净空高度审核,或报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备案。在临近机场净空保护区边界的建设项目。因其位置无法确定是否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测绘报告,明确建设项目位置.确定是否需要办理机场净空高度审核,三、申报程序.一、新报审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经各级会议研究通过后、市城乡规划局按程序审定修建性详细规划 同时告知建设单位办理机场净空高度审核.除机场净空高度审核外.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条件的,市城乡规划局出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预审通知 办理临时施工许可证及后续手续,建设单位取得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或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 和93320部队反馈的建设项目净空高度回执意见后 市城乡规划局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在规划核实阶段.建设单位应出具93320部队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净空高度意见 二,已建设完成的项目,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经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或93320部队评估.不符合机场净空高度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前建设单位应按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和93320部队要求 采取在超高建筑上安装符合规定标准的航空障碍灯等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三,已审批规划正在建设的项目。对已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且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市城乡规划局应告知建设单位办理机场净空高度审核手续 对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机场净空保护要求 积极与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和93320部队联系。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四,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市城市管理局会同市城乡规划局对建设项目定期开展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处理 防止建设项目建设高度因超出机场净空高度要求.出现拆降导致经济损失.在项目竣工验收和规划核实阶段,相关各部门要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进行核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建设单位整改、五 联系方式、一.民航方面,审核部门,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联,系,人.梁满杰,迟新宇 联系电话 024.88294353,传,真,024 88298378,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民航东北地区管理局机场管理处,邮 编.110043、备案咨询部门.齐齐哈尔机场分公司,申报地点 齐齐哈尔机场。联、系 人.常立朝。联系电话、13114622233,二,93320部队.受理部门,93320部队,联,系、人 蔡鹏飞,联系电话,0452.5972132,18946210126。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