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计划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 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细颗粒物 PM2 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 2016年,各县 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优良天数提升3、5天、江源,抚松.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 严控新增过剩产能 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并须经省政府批准,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 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 市发改委负责,2。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 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 市工信局负责.二 清洁生产。3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 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 工艺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 市工信局配合 三、煤炭控制管理、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 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市发改委负责、5.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 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 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四,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 住建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 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 以上.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 严格工业企业燃料 原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 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工信局负责、各县 市 区,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机动车污染控制、9 加快淘汰黄标车,2016年年底前、各县 市、区 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公安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0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 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违反 禁行.规定 冒黑烟,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11,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加强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 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住建局负责、交运局配合。12.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 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全市在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商务局负责。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质监局配合,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 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14 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公路 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农委负责,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 严控城市扬尘污染、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 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以上,住建局负责 16 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 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智能供热 住建局负责,17,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住建局负责 环保局配合,18,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 塑料,皮革 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公安局配合,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20,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1。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 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 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 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 运行维护 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 准确 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市 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 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