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 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计划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 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 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 以上 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2016年、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优良天数提升3,5天,江源,抚松.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并须经省政府批准、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 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市发改委负责 2.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 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 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 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工信局负责,二,清洁生产 3.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三 煤炭控制管理、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 市发改委负责,5.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四,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环保局 财政局配合,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严格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机动车污染控制。9 加快淘汰黄标车。2016年年底前.各县 市 区 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公安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 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0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违反 禁行 规定 冒黑烟。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 环保局配合、11 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提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住建局负责,交运局配合 12 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全市在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商务局负责 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质监局配合、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 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 禁烧月.活动 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14,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公路、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 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 农委负责,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严控城市扬尘污染 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以上,住建局负责,16。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 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 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 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智能供热.住建局负责。17。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18 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 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 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 住建局负责、环保局 公安局配合、九 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 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20,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1,落实环境信息公开 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 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 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 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 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 市 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