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4,7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计划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 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 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 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2016年、各县 市 区,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 优良天数提升3.5天、江源.抚松,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并须经省政府批准,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市发改委负责 2,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工信局负责、二,清洁生产,3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 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 工艺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 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三.煤炭控制管理、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 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市发改委负责,5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四,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 住建局负责、各县,市。区 政府.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严格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 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各县 市,区.政府,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 机动车污染控制、9.加快淘汰黄标车。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 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 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公安局负责.各县,市,区 政府,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0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 违反 禁行.规定.冒黑烟.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 以上 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 环保局配合 11、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加强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步行 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鼓励民众绿色出行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住建局负责,交运局配合,12。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 全市在用加油站 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商务局负责,发改委,工信局 交运局,质监局配合、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 市 区、政府负总责。乡 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 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14,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 在机场,高速公路、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农委负责,环保局,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严控城市扬尘污染,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 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以上。住建局负责、16,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 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 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 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智能供热.住建局负责 17 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18。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 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负责,环保局 公安局配合.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 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20 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 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 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21 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 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信息 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 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市 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