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计划目标 一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 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2016年、各县、市、区,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优良天数提升3,5天。江源,抚松、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 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1。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并须经省政府批准、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 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 市发改委负责,2 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 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工信局负责.二,清洁生产 3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 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 工艺和装备,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三.煤炭控制管理,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市发改委负责、5,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四,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 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各县。市,区 政府,工信局 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2016年,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 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严格工业企业燃料、原料.产品堆场扬尘管控 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工信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机动车污染控制、9,加快淘汰黄标车.2016年年底前 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 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按要求淘汰黄标车,公安局负责 各县、市,区。政府、交运局 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0,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予以强制报废,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 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违反、禁行。规定,冒黑烟。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以上。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1,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 住建局负责,交运局配合,12,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 全市在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 商务局负责,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质监局配合。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 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市,区、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 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政府负责、14,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 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公路.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 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 农委负责.环保局,财政局 各县,市.区、政府配合。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严控城市扬尘污染.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 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以上,住建局负责。16 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 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智能供热。住建局负责。17、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 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 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 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18。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公安局配合,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 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 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20,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 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1,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污染源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3。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 准确,三 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 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