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15日.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根据。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号,白山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实施方案。白山政办发.2014.7号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白山市清洁空气行动.制定本计划.一 计划目标、一。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6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较基准年累计下降比例达到、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中空气质量改善总体目标的70 以上,其他环境空气评价指标年均浓度稳定达到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 年均浓度较2015年下降3,以上。二,重污染天数下降幅度。2016年,各县、市.区 要加大资金投入.采取有效措施。优良天数提升3,5天 江源。抚松 临江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长白重污染天数减少10天,二。年度工作任务.一、产业结构调整优化.1,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禁建设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需新建的项目。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并须经省政府批准 继续依法开展钢铁,水泥等行业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建立以提高节能环保标准倒逼过剩产能行业退出的机制 编制2016年度审批.核准 备案工业项目清单,停止审批新增过剩产能,市发改委负责.2,淘汰落后产能,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安排,确定2016年度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项目清单,制定淘汰任务具体工作进度安排、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市工信局负责、二、清洁生产、3 加强清洁生产审核,按照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技术改造年度计划、选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 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2016年年底前,重点行业90。以上的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市工信局配合 三。煤炭控制管理 4,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提高新能源占能源总量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增长.市中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范围不低于城市建成区面积50.市发改委负责、5 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新建煤矿要同步建设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加快煤炭洗选设施建设与改造、提高煤炭入选率,2016年全市原煤入选率达到70、以上、开展专项行动,严格煤炭质量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高灰份。高硫份的劣质煤炭、市安监局负责。四 燃煤小锅炉整治,6,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2016年年底前.市中心区建成区累计完成淘汰90 的燃煤小锅炉.全面开展县级城市建成区内的燃煤小锅炉整治工作、住建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工信局,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五、工业大气污染治理。7,推进工业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及在用燃煤锅炉治污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重点行业及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应安装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确保达标排放 2016年 所有工业企业烟粉尘排放达标率保持在95。以上。火电行业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 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严格工业企业燃料.原料 产品堆场扬尘管控,大型堆场均需建设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 露天堆放的要建设自动喷淋装置或采取苫盖等方式 工信局负责、各县 市 区、政府,环保局配合、8,实施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制定重点行业如印刷、涂装等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组织实施.环保局负责.各县.市,区 政府.工信局.商务局配合。六.机动车污染控制 9,加快淘汰黄标车.2016年年底前、各县,市.区 政府所在地城市核心区全面实施黄标车禁行。研究制订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按要求淘汰黄标车 公安局负责.各县,市 区,政府.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 10。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辆,予以强制报废 继续加大对新车注册及转入车辆的管控力度.低于国、排放标准的在用车辆不得登记注册和转入落籍,继续加大在用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力度,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秩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前置管理,在用机动车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加大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路检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查处未取得有效环保合格标志,违反.禁行。规定 冒黑烟 超标排放等上路行驶机动车辆。机动车环检率达到80 以上、公安局负责。交运局,商务局,环保局配合、11、推广城市智能交通管理.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升步行、自行车和公共交通设施的配置率和完好率。鼓励民众绿色出行、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鼓励购买并使用清洁能源汽车,住建局负责 交运局配合、12。强化车用油品质量管理,加强成品油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车用油品质量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开展油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推进油品配套升级、全市在用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设施要实施长期稳定运行.商务局负责 发改委,工信局,交运局。质监局配合 七,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13,严控秸秆露天焚烧,严格落实县,市、区 政府负总责 乡 镇,政府具体实施的秸秆禁烧责任制和省直部门分片包保责任制、完善预警通报机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在秸秆焚烧高发期的春秋两季组织开展秸秆.禁烧月.活动、加大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力度,及时发现隐患.杜绝随意焚烧秸秆行为,各县、市,区 政府负责。14。组织秸秆机收打捆试点。要以全面推广秸秆机械化捡拾打捆为重点.抓紧制定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计划,在机场,高速公路,国道周边等重点区域.组织开展秸秆机收打捆工作试点 建立健全秸秆机收打捆工作机制 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利用途径和技术路线,切实保障区域内秸秆资源有效收储和综合利用、农委负责。环保局。财政局,各县、市.区 政府配合。八,城乡大气污染综合防治,15,严控城市扬尘污染 按照我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 进一步强化建筑扬尘污染治理 组织开展全市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 全市城市建成区建筑施工现场均应制定建筑扬尘治理方案,采取有效的建筑扬尘治理措施.减少和避免建筑扬尘.加大城市道路清扫频次.有效遏制道路扬尘污染,市中心区道路机扫率较2015年增长6。以上。住建局负责。16、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标准,所有新建建筑严格执行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县级以上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 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地级以上城市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 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推进智能供热.住建局负责。17,实施餐饮业油烟治理,进一步加大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力度,新建大,中型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应同步建设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已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的要加强维护管理、实现长期稳定运行.禁止在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集中区以及公园等区域露天烧烤食品 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18,控制低面源污染、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严肃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城乡结合部等原煤散烧区域加强小茶炉.手烧炉灶治理,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 塑料,皮革 垃圾以及其他产生烟尘的固体废物.住建局负责,环保局.公安局配合,九,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19.强化应急管控措施.要加强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 制定重污染天气管控实施方案 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及时启动响应措施。有效缓解重污染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环保局负责.20、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依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综合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及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完善修订。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各县 市 区。政府负责 十 环境监管能力建设,21,落实环境信息公开,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将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按照相关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 污染源信息,监督监测数据信息,22。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要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全面排查整改各类大气污染隐患和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联合执法 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加大现场检查。随机抽查力度,按照环保法相关规定、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严管重罚.并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 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 提高环境空气监测质量.建立完善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体系,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布点采样。仪器测试、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控制。数据传输。档案管理等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保障监测数据客观,准确.三、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及投资 一。年度重点工程项目,2016年全市共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4个 二、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投入、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较上一年增长10。以上、四、责任分工、各县,市,区.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实施主体、负责本辖区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各县 市.区 要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及控制目标,制定本地的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本年度控制指标 重点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确保完成全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