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城市规划项目技术审查办法、为完善规划审批制度 规范规划审批程序,提高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水平.提升工作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河南省 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许昌市城市规划管理实施办法,许昌市城市规划审批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一,审查内容。一。总体规划,包括市、县.市、乡,镇 总体规划 村庄建设规划,二,分区规划 三.各种专业规划.四,详细规划。包括重要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五、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六,总平面规划方案、七.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八、工程管线,市政道路规划方案、九,调整规划的申请和方案 十、建筑申请的申请和方案、十一.各种规划管理办法 制度 十二,其他需经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审查的项目.二,基本要求 一、设计内容和深度符合规范 规定要求,二,材料翔实、准确。三,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查报批,三、审查的主要材料。一,规划选址.1,发改委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标注于1、500或1,1000地形图上。3,符合国土部门划拨目录和规划用地指标标准,规划用地性质的审查意见,4。上级主管部门和属地规划建设部门的初审意见.5.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出具环保,消防 文物等有关部门意见.6.大型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或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等。应有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做出的选址论证报告,选址方案不少于三个 二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1。有效期内的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定点图,有选址的应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发改委建设项目核准意见。3,土地使用手续。划拨土地应出具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出让土地应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4,设计图纸,纸质,电子文档,内容包括,1,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现状地形图、比例1、500或1 1000.2.总平面规划图,A。周围道路名称、规划红线。绿线及定位坐标.B 用地界线及坐标.C。相邻用地建设情况。D、新建建筑的名称,编号。外轮廓尺寸。相对位置尺寸、形状,层数以及高度.E、建筑与道路、河道,高压走廊。用地界线及周边现状建筑的位置关系和定位坐标.F,机动车停车场 自行车存放处。活动场地,绿地、人防设施位置及数量、G 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幼儿园,中小学 公厕.垃圾中转站或收集点。文化体育设施、配电房、热交换站,燃气调压站 医疗卫生设施等。H、建筑物的室外地坪标高.I。出入口位置。尺寸,占用城市绿地的宽度及交通流线组织 J、符合消防要求.包括消防间距.消防通道,回车场 疏散用地,消防水池,消防栓等。K,技术经济指标表、L。拟拆迁建筑的名称.位置、层数、外轮廓尺寸,M.比例 1,500或1、1000 N,指北针、P.图例.说明 3、彩色渲染图、含鸟瞰图,沿街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夜景照明效果图,或模型.4。交通影响分析报告.5 工程管线规划设计。6。竖向规划设计,7。文字说明或文本,8,规划设计单位出图专用章.相应资质证章以及注册师章.5,居住类规划应符合,国六条,规定。并在技术经济指标表内注明。90。70,双控指标和住宅套密度.6。建设项目名称.7,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应有不少于两家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单位各提供两个以上的方案,三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1。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2。拟建建筑物的效果图。所有临街立面均需出效果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设计说明。沿街建筑亮化方案效果图。包括纸质及电子文档等、且不少于两个方案 重要地段或重要项目,应有两个不同的设计单位提供效果图方案 四、道路、桥涵工程规划方案 1 拟建工程在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中的位置图。2。1980西安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现状地形图、比例1,500或1.1000、3,道路红线图,断面图 桥涵平面布置图及桥涵效果图 4,各种管线位置图,5 城市道路景观规划图。包括效果图。断面型式 绿化。路灯、公交站亭、公厕、垃圾中转站.交通信号设施 交叉口交通组织等、对人行道 道牙,树穴,雨水篦子,交通岛、分流岛的样式.材质.色彩提出具体的规划要求 五,管线规划方案.1、拟建管线的性质、位置 剖面图,以及与相邻管线的技术要求.标注在1.500或1,1000地形图上,2.是否符合城市管网综合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提出审查意见 3。单位自用管线需提供管线使用土地的权属证明和有关协议,4、公共市政管线需提供发改委或有关部门的工程建设计划批准文件.5,施工方案及占用城市道路,绿地的修复方案及期限.6 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六。修建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方案、1。原批准的总平面规划图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 1,500,1,1000现状地形图、并标注已建建筑现状情况 3,调整原因,4,调整平面规划方案.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七,临时建筑,1.建设申请,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 1。500 1.1000现状地形图,4、临时建筑平面规划图、5.临街建筑效果图,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八 居民建房,1,土地使用权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有效证明.2,县,区。建设部门.办事处,社区意见.3.市规划部门现场勘验报告。含现状房物照片、4,1,500.1。1000现状地形图、标明拟建位置.四邻关系等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九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 专业规划方案.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四.审查程序提交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或市规划建设委员会讨论审批的项目应依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规划进行逐级审查和讨论审批,一,初审。项目单位或个人将必备材料报市城乡规划局。由市城乡规划局与县,区、建设部门结合进行初审 初审内容主要包括,1,所需材料是否齐全.2。设计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3,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项目单位或个人进行完善,初审时限为两天.二,复审.由市城乡规划局组织有关专业委员会进行审查、复审内容包括、1,书面初审意见,2 设计文件.图纸,文本及附件.的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规划要求和有关规范、规定,3 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合理,4,是否符合上报规委会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书面意见退回项目单位进行补充完善 符合要求的.报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讨论 复审时间原则上每周一次。未经初审,复审的项目,不予上报市规划技术委员会、三.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和市规划建设委员会,1。规划建设项目应经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或市规划建设委员会讨论审批、未经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的项目,市规划技术委员会不予批准或呈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2 经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原则通过的项目.应把评审意见及时反馈给项目单位、补充完善后由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批准或上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讨论、未经通过的项目。应提出书面意见退回项目单位,项目单位修改完善后按程序重新上报审批,3.经市规划技术委员会评审需呈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定的项目。应提交如下资料,1。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使用权有效证明、2、总平面规划图。3。规划文本或说明 包括机动车停车场.自行车存放处.活动场地、环境卫生,消防。人防,配电房.热交换站.燃气调压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社区.幼托,中小学,文体设施。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绿地.4 周边环境论证及环评报告,5,彩色渲染图,含鸟瞰图.沿街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夜景照明效果图,或模型、6,市规划技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4,原则上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每周召开一次.市规划建设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经市规划技术委员会或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审批的规划项目、要及时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