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使用的通告 为进一步引导燃气用户,单位正确使用燃气、避免因使用,管理不当引发安全事故 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管理。燃气用户和单位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擅自改动燃气管线的.二、将燃气管线作负重支架或接地线使用的,三。将室内燃气管线、燃气表和阀门进行包埋装修的,四 使用过期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的 五。使用、三无,液化石油气减压阀的,六.随意倾倒残液的,燃气用户和单位如确需改动原有状态的 应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由供气企业组织专业设计、安装 二,加强燃气管道软连接环节的控制与管理,使用软管连接时.软管与炉具连接的长度不应超过2米,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两端连接要用卡箍卡紧 不准有接头或用简易三通连接其它燃具,严禁穿墙,穿门窗,穿棚。包埋.提倡使用金属波纹管连接燃气器具,三.燃气用户和单位选择燃气器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一,燃气器具要与燃气气源相适配,即天然气与液化气器具不能通用,二,禁止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三、燃气炉具应带有熄火保护装置,四、燃气热水器和炉具使用年限一般不超过8年.四.燃气用户和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切实加强安全防护工作 一、积极安装燃气浓度报警装置.进一步推进商业用户同步安装燃气浓度报警切断装置.二,按要求更换带有过流保护切断功能的表后阀。五。燃气用户和单位违反规定使用燃气的,要按照供气企业或者燃气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 供气企业发现问题的 有权提醒.并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整改的,由燃气管理部门按照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特此通告 吉林市人民政府、2013年12月3日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