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山西省曳引驱动电梯 125%额定载荷制动试验规范 DB14/T 2166-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指南 DB14/T 2136-2020
  • 山西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指南 DB14/T 2165-2020
  • 山西省供气企业诚信计量建设规范 DB14/T 2236-2020
  • 临汾市旅游景区医疗救助应急处置要求 DB1410/T 112-2020
  • 阳泉市双拥模范城(县)创建 要求 DB1403/T 3-2020
  • 临汾市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河长制深入开展全市河流水质提升和水生态建设实施方案(2018-2019年) 2018年
  • 山西省养老机构护理文书书写规范 DB14/T 2147-2020
  • 山西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导则 DB14/T 2221-2020
  • 临汾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要求 DB1410/T 115-2020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 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不履行监管职责、渎职失职 滥用职权 依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各排水户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依照,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