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监督与处罚第三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未按规定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政务专业信息内容及其目录的,由数字吕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领导组予以批评教育 并责令改正、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擅自向国、境。外提供未公开的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或者泄露涉密数据的 对直接负责人员及其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各有关部门使用财政资金进行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及相关应用系统建设立项前、未征求市国土资源局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进行重复建设,造成国家资金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数字吕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 擅自对外提供涉密信息或者在数字吕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