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河南省地方性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条例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拆迁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经批准的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实施补偿安置的 由市 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拆迁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分项委托拆迁业务的 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五十条,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拆迁服务费百分之二十五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一、转让或者变相转让拆迁业务的 二 未按本条例规定的拆迁程序实施拆迁的 第五十一条,房地产评估机构弄虚作假、致使评估结果显失公正的、其评估结果无效。并由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其退回评估费用、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及其他批准文件的、二.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 三.违法接受拆迁委托的,四、违法发布拆迁公告的,五。违法作出行政裁决的.六,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七、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干涉城市建设拆迁活动的,八,在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工作中的其他违法失职行为、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