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铁政发 2016.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确保林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特发布如下命令,一,明确森林防火期时限 全市森林防火期限为每年的10月1日至翌年的5月31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每年的3月10日至5月20日,各县,市.区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提前或顺延防火期限,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负责制。各级政府要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加强扑火指挥体系建设工作.分级设立森林扑火专职指挥员,提高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扑救专业效能 对森林防火责任事故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明确。经费不落实,预防不到位,扑救不及时。指挥处置不当等引发的森林火灾或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完善森林防火预警响应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建立森林火灾分级响应机制、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预案和响应机制快速反应。完成,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要明确扑火前线指挥部各工作小组的工作职责 工作流程和通讯联络方式、确保在森林火灾扑救过程中,所有参与扑火的人员服从扑火指挥中心及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要大力加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建设专业性强、保障机制有力、扑救手段多样的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各级森林消防队要进入临战状态.集中食宿,靠前布防,时刻准备投入扑火救援工作 各级森林扑火指挥员要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四。严格林区野外火源管理.各县。市.区要组织开展好查处野外违规违法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内。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林区内各经营单位,个体业者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严禁进入林区人员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对在防火期内上坟烧纸和在林区野外吸烟,烧地格,烧茬子,烧荒等违规违法行为,一律从严给予处罚,对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案件.从严追究火灾肇事者责任。对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引发森林火灾,发生火情隐瞒不报.贻误扑火战机,以及防火责任不落实、组织扑火不得力造成森林火灾或重大影响的 要坚决追究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领导的责任、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五 确保森林防火资金投入 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森林防火投入机制,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要加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建设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并按要求储备充足的物资,六、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全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林区广大群众防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提高全民森林防火。爱林护林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走进林区,走进乡村。走进千家万户.各级宣传部门要组织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 防火扑火知识及,12119,森林防火报警电话.播放森林火灾典型案件.发布公益广告及预警信息 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 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和信息报告工作.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及时掌握本地火情动态。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对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进行核查的,必须在40分钟内反馈情况.要保证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随时接听和及时处置、确保信息畅通,发生火灾要逐级准确及时上报火情,火灾.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的发生、铁岭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