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住建委行政执法检查制度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保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住建委各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必须制定年度计划、专项检查计划及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实施.第四条,行政执法检查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第五条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应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社会监督的力度、第六条,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应当制作行政执法活动记录.其内容包括,一、日常现场巡查检查行政执法。二,开展专项行政执法检查,三.其他需要记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第七条,执法检查执行双随机检查制度、即随机抽查项目、随机抽查检查人员,第八条、住建委执法机构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持有行政执法有效证件。第九条.执法检查中发现现场有违法行为的.要做行政执法检查笔录。内容包括.一,检查的时间.地点,项目,内容及事项 二 被检查单位 人.名称、姓名,检查人和记录人姓名.三、违法行为笔录应明确下列内容,1,行政执法部门或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法履行法定职责.2 有合法的行政执法主体。权限和程序 3,有清晰的违法事实.证据 4,有适用法律,法规,5,其他应当记录的情况,四,检查人和记录人签名并注明日期,五.被检查单位 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六,利用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记录,第十条.建立行政执法检查的合法程序,其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以住建委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二,适用法律 法规是否正确,行政执法人员是否依据.法律,法规 规章严格执行、有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三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四,对罚没收入.行政执法人是否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五。是否按程序出示执法检查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并履行相应执法程序,六.其他应遵循的事项,第十一条.执法人员及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所做出的执法决定及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二条、执法人员必须按规定行为规范。文明执法、裁量准确,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