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我市城乡面貌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辽政发,2016.53号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加速人口 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乡镇现有产业为基础,突出特色发展、加快规划建设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地域风情浓厚的特色乡镇,含国有农场。林场.以新理念,新机制。新载体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步伐。二.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 分类指导,紧密围绕乡镇特色。依托自然地理条件 资源优势、生态特色 历史文化.因地制宜,确定乡镇相应的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多途径,多形式推进特色乡镇建设.二。规划先行 统筹兼顾 加强特色乡镇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始终坚持人与环境和谐,体现文化内涵,反映区域特色,坚持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统一,三,强化示范,整体推进,以宜居示范镇为载体、充分发 挥其引导示范作用、同时,在特色乡镇工程建设过程中 坚持整体推进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人居环境建设。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四、突出重点 注重长效、坚持突出特色和魅力.坚持以突出乡镇功能完善.特色风貌改造。提高生活质量为重点、同时着眼长远,谋划未来发展空间.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期间,大力挖掘产业特色鲜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生态环境优美。多种功能叠加的特色乡镇、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四,明确责任.各县区政府是特色乡镇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特色乡镇建设第一责任人,投资企业是项目实施主体,各县区要建立以乡镇政府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 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计划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对口联系制度和严格的责任体系,特色乡镇要以企业为主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既要凸显企业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在规划编制 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配置.文化内涵挖掘传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引导和保障能力、各县区要因地制宜,严格控制现有镇、乡.区面积、不得借建设特色乡镇名义 再造新区.产业园区等,对发展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确有需要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培育创建特色乡镇切不可政府大包大揽.千镇一面.一哄而上 要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上 特色乡镇3年内要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0亿元左右。不含住宅和商业综合体项目、对支撑我市未来经济发展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类特色乡镇,投资时限可适当放宽到5年,五。重点任务。一.明确特色乡镇培育方向 依托现有产业.选择基础条件较好.具有一定发展优势的乡镇,培育创建根,木。雕小镇.林蛙之乡、枫叶小镇。工业小镇、枸杞,药材。种植小镇。服装小镇.皮草之乡。温泉小镇,历史文化小镇,箱包小镇.旅游小镇等乡村旅游型.历史文化型、民族特色型.现代农业型,生态宜居型等特色乡镇.推进创建种类不拘一格的特色乡镇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发展.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市级特色乡镇,村,信息平台 对有价值,有特色的乡镇、村。争取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录.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民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建设旅游型特色乡镇。指导和督促各县区科学编制建设规划 推动各县区制定建设方案.出台相关政策,吸纳人才、不断完善和调整。丰富特色乡镇旅游内容,牵头单位,市旅游委。配合单位,市文化广电局、市民委.市农委,市规划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三 建设历史文化型特色乡镇,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展现地方特色、收集整理历史资料,确定发展方向 开展古建筑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修缮 盘活现有古迹历史,组织考古发掘。实施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和展示 引导和培训村民提高历史文化保护意识,组织撰写历史资料 延续历史文脉.加大宣传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文化广电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四.建设民族特色型特色乡镇。做好调查论证,遴选出一批基础条件良好 民族风情浓郁,民族文化保护价值较高,新型城镇化发展潜力较大的少数民族特色乡镇,依托自身特点和实际,进行整体布局和规划设计,按照保护改造民族特色民居.发展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团结创建。五位一体、的模式.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牵头单位.市民委,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五 建设现代农业型特色乡镇。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相关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种植产业.开展环保农业建设,推进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发扬传统农副产品制作工艺,创新传统农副产品生产。培育农村新型经济合作组织、宣传 推销绿色特色农副产品,抓好认养农业试点.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增加乡村聚集能力 吸引游客消费、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市农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委,市供销社等.六,建设生态型特色乡镇.抓好以农村垃圾减量化集中处理、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畜禽粪便发酵还田,秸秆资源化利用为主的乡村环境治理工程、完善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开展农村庭院规范化建设 推广庭院田园认养、田园采摘.农户客栈等.选择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及休闲养生相结合的庄园或田园建设试点,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林业局.市农委 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组织实施建设项目 各县区要积极谋划项目、做好项目储备,扩大有效投资 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实现小空间大集聚。小平台大产业 小载体大创新 推动资源整合 项目组合,产业融合,加快推进产业集聚。产业创新和产业升级、尽快培育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牵头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文化广电局,市旅游委,八、落实特色乡镇建设标准,按照特色乡镇功能类型、根据特色乡镇产业聚集能力.人口规模.财税收入。固定资产投资 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发展水平。落实上级部门制定的特色乡镇建设标准 推进我市特色乡镇建设、牵头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九、规范特色乡镇创建程序、特色乡镇建设采用,宽进严定 的创建方式、分为自愿申报,分批审核,年度考核。验收命名四个环节,自愿申报,县区政府向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创建特色乡镇书面材料 经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报送至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材料包括制定创建方案、明确乡镇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规模.建设计划。并附概念性规划。分批审核 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创建特色乡镇的具体产业定位,坚持统分结合、分批审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再由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审查,创建名单经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年度考核.对纳入创建名单的特色乡镇,建立年度考核制度 考核结果纳入相应县区人民政府和牵头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验收命名、通过3至5年时间创建,由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实现规划建设目标。达到标准要求的特色乡镇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由省政府命名省级特色乡镇。特色乡镇建设不平均分配名额。各县区要严格按照,辽宁省特色乡镇创建导则.要求.结合现有乡镇产业和经济状况,不断发展壮大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入研究和探索投融资模式。积极开展特色乡镇创建工作、要按照创建工作时间节点要求.积极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开展特色乡镇建设检查工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六、加强组织实施、一、强化协调机制、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特色乡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特色乡镇建设牵头部门,要抓好特色乡镇建设日常工作、各县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确保特色乡镇建设取得实效,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二.突出规划引领。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有利于乡镇经济升级转型、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促进产城融合、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全省特色乡镇规划大纲 组织编制本地特色乡镇建设规划、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规划设计院等专业机构、开展专题研究.鼓励、支持在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以特色乡镇理念改造提升特色产业,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农委 市文化广电局、市旅游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三,拓宽融资渠道.特色乡镇建设资金可以通过转让经营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商引资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挥企业建设主体地位 充分利用好农业发展银行支持农村改善人居环境信贷政策 研究制定相关配套优惠政策,整合各类涉农资金,支持特色乡镇建设,对于省级特色镇。市财政每年根据财力情况 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用于补助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四,做好土地保障,各县区要将特色乡镇建设用地纳入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充分利用低丘缓坡,荒地.废地资源和存量建设用地,牵头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加强政策和资金支持 省级特色乡镇可列入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并可推荐申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市,县区财政通过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支持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制定具体政策措施.整合优化政策资源、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专项资金 特色小城镇建设专项基金。为特色乡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加强动态监督 各牵头部门要组织配合部门对照工作分工认真研究.抓紧推进.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配合部门要根据工作分工。积极支持、主动配合,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牵头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抓紧制定本县区推进特色乡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同时。做好任务分解、抓好工作落实。将纳入省创建名单的特色乡镇创建工作进展和形象进度情况 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3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反馈至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宜居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工作成果汇总后报省宜居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创建过程中。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