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补偿标准第十一条。永久性占地补偿、一,变电站.铁塔占地 补偿费用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13.2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中吕梁市各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在同一区域内,耕地中的水浇地。水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增加2倍执行,旱地和园地按公布的补偿总倍数执行,林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2倍执行、天然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它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吕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汇总表,分区域汇总,二 电杆占地,1,水地,单根电杆补偿800元,双根电杆补偿1000元.2 旱地,单根电杆补偿600元。双根电杆补偿800元,三 电杆拉线占地 1。水地、每条拉线补偿500元、2,旱地。每条拉线补偿300元、注,钢管杆按电杆2倍标准执行。第十二条,临时性占地补偿,临时性用地补偿按同一区域内一季作物的年产值标准,用几年补几倍,第十三条、青苗补偿,补偿费用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中吕梁市各县.市.区 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第十四条,树木补偿,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地,规划林地按林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个人承包土地栽种林木按以下标准执行,一,木材树.注,坟地树一次性砍伐。可补偿到5倍、二,经济树.三 苗圃,四.草坪第十五条,拆迁补偿,一 房屋 1,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二 水利设施,1.旱井.2.人工井,3,输水管道,三,温室大棚,含棚内作物.简易温室大棚 现代化温室大棚.参照农业部门有关标准 规定 专家评估意见及业主投资依据 现状确定补偿价格,四.坟墓第十六条、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规划的项目.按照2014年9月新颁布的、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执行、第十七条、征收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 第十八条。电力设施建设时损坏的道路以及其它设施,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修复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