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补偿标准第十一条,永久性占地补偿、一,变电站,铁塔占地。补偿费用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13、22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中吕梁市各县 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在同一区域内,耕地中的水浇地.水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增加2倍执行、旱地和园地按公布的补偿总倍数执行,林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2倍执行,天然草地、人工牧草地和其它农用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 吕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汇总表、分区域汇总,二、电杆占地.1、水地。单根电杆补偿800元.双根电杆补偿1000元。2。旱地、单根电杆补偿600元 双根电杆补偿800元,三、电杆拉线占地、1,水地,每条拉线补偿500元,2 旱地.每条拉线补偿300元 注。钢管杆按电杆2倍标准执行。第十二条。临时性占地补偿。临时性用地补偿按同一区域内一季作物的年产值标准。用几年补几倍,第十三条,青苗补偿。补偿费用执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中吕梁市各县,市。区,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 第十四条、树木补偿、国有林场,集体林场、苗圃地.规划林地按林业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个人承包土地栽种林木按以下标准执行.一 木材树,注,坟地树一次性砍伐,可补偿到5倍,二,经济树.三,苗圃,四、草坪第十五条.拆迁补偿,一。房屋.1,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被拆迁房屋的价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二,水利设施,1。旱井。2 人工井。3,输水管道 三,温室大棚。含棚内作物。简易温室大棚.现代化温室大棚。参照农业部门有关标准、规定.专家评估意见及业主投资依据.现状确定补偿价格。四,坟墓第十六条。电力设施建设项目已纳入规划的项目,按照2014年9月新颁布的,山西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执行,第十七条,征收农村宅基地。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第十八条、电力设施建设时损坏的道路以及其它设施、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修复或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