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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 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 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日。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预案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维护社会正常秩序。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辽宁省防震减灾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辽宁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鞍山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1.3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及相邻市发生的 对鞍山产生重大影响。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1。4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管理,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军地联动 资源共享.协同行动。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和受灾地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2。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市长担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 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秘书长.鞍山军分区司令员。市武警支队支队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地震局局长和市政府指定的其他领导任副指挥长 成员.市委宣传部。鞍山军分区 市武警支队、市政府办公厅 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农委 市水利局 市服务业委 市卫生计生委、市审计局,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消防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旅游委,市外事办.市人防办 市台办。市气象局.人民银行鞍山市中心支行,鞍钢集团公司.鞍山供电公司,联通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 中国铁塔鞍山分公司,鞍山海关、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市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必要时、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抗震救灾工作。2、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省委.省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视灾情与震情确定抗震救灾工作方案,3 部署和组织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4,协调鞍山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迅速组织指挥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必要时 向省政府提出跨市紧急应急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封锁国境等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 6、视灾情向省政府提出救援请求。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时。直接向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提出救援请求 7。负责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大事项的决策。8。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对外新闻宣传报道工作,2,2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地震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汇总抗震救灾相关信息 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并通报受灾地政府和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2。负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国家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及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工作组,的联系工作.3,督促 落实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抗震救灾工作指示和措施.4 协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5.协调有关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工作 6,组织协调灾区现场抗震救灾的具体工作 7、负责联系抗震救灾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8 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2、3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把握舆论导向、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客观,公正、准确地报道地震突发事件信息,应急措施,工作进展等情况 积极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做好地震灾害突发事件与地震科普宣传报道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负责统一收集 汇总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市领导 通报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传达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 负责指挥部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做好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及驻鞍部队等方面重要事项的沟通,联络.综合协调督办抗震救灾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市地震局、负责震情。灾情速报工作,提出震情趋势判定意见。提供震区的人文基本情况。震害快速评估结果。1小时内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开展地震现场灾害调查 宏观考察 烈度评定等工作 会同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开展地震现场灾情调查、经济损失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及时上报指挥部和辽宁省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向市政府提出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管理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赶赴灾区实施紧急救援行动。视情况请求辽宁省地震局派遣工作组指导,支援工作、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 市消防局,负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迅速抢救被压埋人员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人员抢救和工程设施抢险抢修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等部门做好抗震救灾紧急计划。保障抢险救灾工作任务需求,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提供全市工业企业重点应急物资的生产能力 产品品种及运输方式等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采购和配送等工作.市教育局,迅速了解灾区学校受灾情况、做好灾区师生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统计 上报危险校舍.受灾情况 提供复课所需保障条件,市公安局。负责组织警力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协助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尽快抵达震中区开展地震现场宏观考察,灾情调查评估等工作、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监狱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警卫部门负责地震发生时来鞍警卫对象以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安全警卫工作。市民政局。负责指导灾区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组织受灾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协调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指导受灾地区处理遇难人员善后事宜,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市财政局 负责及时安排.拨付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做好地震应急防控。应对处置所需经费的安排,使用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以及石化,冶金、建材,机械 电力等企业防范和处置次生灾害。根据各自职责采取相应的紧急处置措施,防止因地震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协助市国资委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灾区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等重要市政设施的抢险.排险和事故救援的行业协调工作。负责城市主干道的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负责组织对灾区开展房屋抗震性能鉴定工作,市农委。负责保障灾区粮食供应、统计农业基础设施受灾情况.帮助恢复灾区农业生产,负责灾区动物疫情防控监测工作。对可能发生的动物疫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迅速向灾区提供消毒用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加强动物卫生执法工作,监督指导因灾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市交通委,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组织或协调各级工程抢险队伍,尽快修复被毁坏的公路。铁路.桥梁、涵洞等设施.市水利局.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力量.配合救灾队伍。对灾区遭受破坏的水库.大坝等生命线工程进行抢险抢修,对易发生次生水灾的地区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转运和医治伤员。采取有效卫生防疫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 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其他有医疗单位的部门,应立即派出医疗队,救护本部门在灾区的受伤人员 提供所需的疫苗、市环保局、防止灾区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对重要化工,危险品生产企业,储存库遭受地震影响后进行环境应急监测,组织专家提出有关建议 市外事办.负责抗震救灾应急处置的涉外事务.中国联通鞍山分公司,中国电信鞍山分公司.中国移动鞍山分公司,中国铁塔鞍山分公司、负责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及抢修工作、优先保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指挥畅通、鞍山供电公司 负责组织或协调灾区供电企业尽快恢复被毁坏的输,变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市供电 对有可能发生衍生或次生灾害。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危用户恢复供电.如储有可燃气、液,体厂矿企业等,必须由该企业先检修并确认可以送电后,方可供电。其它相关部门,按部门职责、任务和指挥部要求 迅速展开抗震救灾相关工作 2.4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现场指挥部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抗震救灾工作需要 成立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市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 市政府分管防震减灾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市地震局副局长,鞍山军分区参谋长。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武警支队副支队长任副指挥长。成员为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灾区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现场指挥部职责.1、分析,判断地震趋势,确定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方案。2、部署和组织各应急救援小组按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必要时提出震区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3,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地震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抗震救灾指示.4、拟定新闻报道工作方案,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授权后.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现场指挥部一般下设 综合协调组 抢险救灾组 群众生活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组 社会治安组、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等若干工作组,按照职责和分工.承担抗震救灾相关工作,2。5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为一套机构,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转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3 响应机制 3,1灾害分级.地震灾害按震情和受灾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 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3 1.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2,当发生M 7,0级地震,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3 1。2重大地震灾害,1.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当发生6,0、M.7,0级地震、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3,1。3较大地震灾害,1.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2。当发生5.0 M 6,0级地震.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3,1.4一般地震灾害,1,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严重影响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2 当发生4.0,M,5,0级地震,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3,2响应分级与级别调整,3,2、1响应分级,市级地震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 级 级响应对应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级响应对应重大地震灾害事件,级响应对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级对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3 2,2响应级别调整、当灾区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无能力有效开展抗震救灾活动,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人口稠密的城镇 经济发达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灾区救灾能力不能满足救灾需求,需要全省组织与协调救灾时、或地震发生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 可根据灾区市政府的请求、提高响应级别,当地震灾害未达到相应预计的受灾程度,灾区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有能力处置,为避免应急响应过度 应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响应级别.市级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由市政府决定、宣布 4 监测与报告.4,1地震监测预报、市地震局负责收集和管理全市各类地震观测数据,提出年度防震减灾工作建议。根据省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组织预报区加强应急防范措施.4。2震情速报、地震发生后,市地震局快速将地震发生时间.地点,震级.震源深度等速报参数报市政府.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及时续报有关情况。4。3灾情报告,地震灾害发生后,灾区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时将震情,灾情等信息报上级人民政府。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公安、民政。安监。交通,铁路 水利,建设。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及时将收集了解的情况报所在行政区的人民政府.5 应急响应内容 5.1搜救人员、立即组织全市救援队伍和广大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同时组织协调驻鞍部队。武警部队,消防,矿山救援等各方面救援力量。调配大型吊车、起重机 千斤顶 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抢救被掩埋人员.现场救援队伍之间加强衔接和配合、合理划分责任区边界 遇有危险时及时传递警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5、2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 迅速组织协调应急医疗队伍赶赴现场,抢救受伤群众。必要时建立战地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加强救护车.医疗器械,药品和血浆的组织调度 特别是加大对重灾区及偏远地区医疗器械。药品供应,确保被救人员得到及时医治、最大程度减少伤员致死.致残。统筹周边地区的医疗资源、根据需要分流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及时对灾区水源进行监测消毒,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妥善处置遇难者遗体、做好死亡动物 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等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加强鼠疫,狂犬病的监测.防控和处理。及时接种疫苗.实行重大传染病和突发卫生事件每日报告制度.5。3安置受灾群众。开放应急避难场所,组织筹集和调运食品.饮用水、衣被.帐篷.移动厕所等各类救灾物资,解决受灾群众吃饭,饮水。穿衣、住处等问题,在受灾村镇 街道设置生活用品发放点 确保生活用品的有序发放,根据需要组织生产。调运.安装活动板房和简易房。在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器材,严防火灾发生 救灾物资优先保证学校。医院。福利院的需要。优先安置孤儿,孤老及残疾人员 确保其基本生活,鼓励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安置受灾群众。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抚慰遇难者家属。积极创造条件 组织灾区学校复课,5。4抢修基础设施、抢通修复因灾损毁的机场 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 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救灾物资和伤病人员的运输需要,抢修供电.供水,供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 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应急工作需要、5.5加强现场监测,市地震局实时跟踪地震序列活动、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对震区及震情形势进行分析研判 市气象局加强气象监测、密切关注灾区重大气象变化。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安排专业力量加强空气 水源,土壤污染监测.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5.6防御次生灾害,加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防范因强余震和降雨形成的滑坡,泥石流 滚石等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交通堵塞。组织专家对水库.水电站,堤坝,堰塞湖等开展险情排查,评估和除险加固,必要时组织下游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输配电线路的受损情况排查 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做好事故防范处置工作。5、7维护社会治安。严厉打击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为、在受灾群众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增设临时警务站,加强治安巡逻.增强灾区群众的安全感。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 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5,8开展社会动员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明确专门的组织机构或人员.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及时开通志愿服务联系电话、统一接收志愿者组织报名.做好志愿者派遣和相关服务工作。根据灾区需求 交通运输等情况.向社会公布志愿服务需求指南.引导志愿者安全有序参与.视灾情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活动 加强救灾捐赠的组织发动和款物接收,统计 分配,使用 公示反馈等各环节工作,必要时、组织非灾区人民政府.通过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等形式、对灾区群众生活安置 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基础设施抢修和生产恢复等开展对口支援,5.9加强涉外事务管理.及时向相关国家和地区驻华机构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安排国外救援队入境救援行动.按规定办理外事手续 分配救援任务、做好相关保障 加强境外救援物资的接受和管理.按规定做好检验检疫、登记管理等工作.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5,10发布信息,市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按照分级响应原则。分别负责相应级别地震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信息发布要统一 及时 准确,客观.5,11开展灾害调查与评估,市地震局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 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调查等、民政 地震 国土,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灾区范围,受灾人口。成灾人口、人员伤亡数量。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环境影响程度等,组织专家开展灾害损失评估、6。应急指挥与应急处置,6。1地震应急。级响应,6 1,1启动条件,当辖区内发生M,7。0级地震时,灾区有大量建筑物倒塌 毁坏,桥梁破坏,人员伤亡非常严重,灾区的基础设施功能基本瘫痪,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地震应急 级响应,6 1.2指挥体系,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和灾区的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当国务院和辽宁省启动地震应急 级响应时。在指挥体系中增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和辽宁省抗震救灾指挥部。6,1,3运行程序,1 震后20分钟内,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向市政府报告震情和初步了解的灾情,报告地震灾害的预评估情况。并提出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的建议,2。依据震情。灾情、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3。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将震情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副指挥长,并通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市政府指定地点集结.5,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6 1、4应急处置,6,1 4。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 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依据地震灾害的破坏程度,确定抢险救灾的力量和规模 调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 公安消防部队 武警地震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危化品救护队,医疗救护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协调鞍山军分区和市武警支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2,派出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及其全部工作组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工作。3。指挥协调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应急救援工作,4.收集汇总震情,灾情 救援的各种信息。及时上报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 5、组织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必要时 向省政府提出跨市的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或者封锁国境等特别管制措施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6,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 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视需求 组织企业生产灾区急需的紧缺物资和装备,7。组织.指导权威信息发布与媒体新闻报道工作.8。指派人员参加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开展工作.6。1。4,2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 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协调.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1,全面了解灾区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和灾区需求情况 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 2.指挥、协调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 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组 非灾区政府和社会支援力量开展灾区应急救援工作,3 应急信息报送共享、收集汇总震情、灾情,救援需求等信息。上报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信息时要抄报其他相关成员单位,对其他相关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请求应予以满足、各相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指挥技术系统要互联互通。4.根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授权 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5,协调灾区抗震救灾后勤保障和交通运输工作、6 必要时,直接组织指挥灾区重大次生灾害处置 6,1。4 3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组应急处置.1 综合协调组 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由市民政局,市地震局等组成。负责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传达和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 协调震区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 并督促落实 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 汇集,上报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负责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文件,简报等各类文书资料的起草,准备和整理归档,2,抢险救灾组.由鞍山军分区牵头.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地震局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消防局.市武警支队等组成.负责制定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 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 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送工作.清理灾区现场,3.群众生活组 由市民政局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民委、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 市服务业委,市旅游委 市红十字会等组成,负责制定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 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农委.鞍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红十字会等组成。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 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疾病防控,5.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市水利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鞍山供电公司,中国铁塔鞍山分公司等组成.负责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 供水、供气。防洪 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组织生产 调运抢险救援产品 做好储备物资和医药调度.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 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 开展恢复生产工作,6 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组,由市地震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科技局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 市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 防范工作.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 一旦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堰塞湖,地面塌陷等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 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特别要保障核设施等关键设施运行安全,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7、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委。市司法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鞍山中心支行、市武警支队等组成.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以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 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监狱等重要场所的警戒。积极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8、救灾捐赠与涉外.涉港澳台事务组 由市民政局和市外事办牵头.鞍山海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台办、市旅游委 市红十字会等组成,负责接受和安排国内外捐赠,处理其他涉外事务和涉港澳台事务,9 国外救援队伍协调事务组,由市外事办和市地震局牵头、负责接受和安排国外救援队伍,协调救援行动.10、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和市地震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规划局等组成,负责开展地震烈度 发震构造,灾区范围 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 地震宏观异常现象 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11.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市外事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委.市地震局、市台办等组成,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做好抗震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 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适时组织安排境外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 6、1,5抗震救灾阶段与进程 6 1、5、1抢险救援阶段,地震发生后、第一周之内.抗震救灾的中心任务主要是抢险救援.此阶段全力调集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 对被压埋的幸存者开展搜索、营救和医疗救护,最大限度地抢救生命,围绕这一中心任务.开展必需的抢修保通和运输。大规模抢救生命行动至第7天结束、其后,继续做好医疗救护和尸体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同时逐步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灾民安置方面,6.1,5 2灾民安置阶段 地震发生后,在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的同时,紧急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和生活必需品,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初步解决受灾群众的吃。穿,住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大规模灾民安置工作一般在地震发生的第二周之后开始、主要任务是救治伤病员,安排群众基本生活,全面开展卫生防疫和重大次生灾害处置以及遇难者善后处理等工作、在此基础上逐步开展灾民过渡性安置工作 6,1、5、3应急恢复阶段 地震发生后 在开展抢救生命 抢修保通。医疗救护,过渡性安置,重大次生灾害处置工作的同时。紧急恢复通信.电力.交通,供排水系统.保障抢救生命和灾民基本安置工作的开展,全面开展应急恢复工作一般在地震发生的第三周之后开始,主要任务是加快基础设施恢复、抓好农业和工业生产恢复,做好灾区商贸流通和服务业恢复工作.逐步恢复灾区的生产和生活秩序。6 1,5。4应急期结束、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 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应急期结束,转入恢复重建阶段 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配合做好灾区恢复重建工作。6、1 6后期处置.6、1。6、1善后处置,1,震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必要时,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灾后处置工作 2,震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对启用或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事后应当及时归还临时征用的房屋 运输工具,通信等设备,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3,震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由于地震造成的污染物收集和现场清理工作。防止发生二次污染,4、震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震后的恢复重建计划并实施恢复重建工作,5。有关部门紧急应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宣布,6,1,6,2社会救助,1,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突发公共事件社会救助制度 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助、2 地震灾区的县.市 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接收 管理.拨发救灾款物等工作,并加强监督,3。震区所在的县,市 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地震灾害影响程度,组织本辖区内救灾捐助活动 必要时 积极争取其他地区的救灾捐赠,4.震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 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以及群众组织应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地震援助活动,5。市民政局负责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和接受。分配国内外捐赠的救灾款物 6,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安排社会各界紧急救助 安排境外红十字总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提供的紧急救助.6.1。6 3应急救援工作总结.1.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后,由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应急办。市地震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相关材料报市政府和辽宁省地震局。2、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地震应急的各级政府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的3周内,向上级政府提交地震应急处置情况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地震事件基本情况。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急处置情况。善后处置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等,6.2地震应急,级响应、6,2,1启动条件 当辖区内发生6,0 M。7.0级地震时,灾区有大量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严重,灾区的基础设施受灾程度非常严重,可初步判定为重大以上地震灾害事件.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6 2,2指挥体系、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当辽宁省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时.体系中增加省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6 2,3运行程序,1、震后20分钟内,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向市政府报告震情和初步了解的灾情.报告地震灾害的预评估情况、并提出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的建议 2、依据震情,灾情,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 级响应.3,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将震情报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 副指挥长,并通报有关成员单位.4,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市政府指定地点集结进行工作会商,5、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 6、根据灾情需要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部分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组由牵头单位组织进驻灾区.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6、2,4应急处置.6,2。4.1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启动省地震应急,级响应后、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 派出由综合协调组,抢险救灾组 群众生活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组。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必要时全部派出.1.依据地震灾害的破坏程度,确定抢险救灾的力量和规模,调遣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市公安消防支队,武警地震应急救援队,矿山救护队,危化品救护队.医疗救护队伍等各类专业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 2.组织实施跨地区转移救治伤员、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3、调运救灾帐篷。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援产品等抗震救灾物资。转移和安置受灾群众 解决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问题,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 保障抢险救援通信,电力以及救灾人员和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畅通、5 组织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防范次生衍生灾害 对于已经损毁的 要组织力量快速开展抢险救援,避免事态扩大,6。加强重要目标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7.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非灾区市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 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8、在灾区设立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指导。协助和支持灾区抗震救灾工作,9、组织实施限制前往或途经灾区旅游。干线交通管制等特别管制措施、10,组织权威信息发布与媒体新闻报道。6.2,4.2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应急处置,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协调、指导灾区抗震救灾工作.1、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综合指挥协调抗震救灾工作,2,迅速组织有关专家分析 研判地震趋势。做好灾害评估、提出救灾需求.确定现场救援工作方案,3,迅速调集救援队伍.搜救被埋压群众.全面组织展开救援工作,4,根据灾情需要、提出震区交通和社会治安特别管制措施建议.5,及时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汇报震情、灾情,迅速传达落实上级抢险救灾要求,6.负责协调国家和省领导对灾区的救灾工作检查指导,灾民慰问的现场有关工作安排 协调与震区政府和震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有关沟通联系工作、7、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做好宣传 安定民心,保持震区社会稳定 8 完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其他任务.6,2,4,3应急救援专项工作组应急处置、1 综合协调组,由市政府应急办牵头 由市民政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负责拟定抗震救灾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建议.传达和贯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震区政府.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 协调各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汇集、上报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负责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文件,简报等各类文书资料的起草、准备和整理归档。2,抢险救灾组,由鞍山军分区牵头.市公安局、市地震局,市消防局,市武警支队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负责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3。群众生活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组织调集。转运帐篷和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市水利局,市红十字会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负责组派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和转移.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5,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市交通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市水利局、鞍山供电公司,中国铁塔鞍山分公司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负责抢修维护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和供电,供水,供气,防洪.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6 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与处置组,由市地震局牵头。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厅 市质监局,市气象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负责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余震防范.及时扑救火灾,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 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7,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由市民政局和市地震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负责开展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 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调查。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8、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外事办。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地震局等单位和部门组成 负责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 组织安排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6.2.5抗震救灾阶段与进程,6 2。5。1抢险救援阶段。地震发生后。全力调集抢险救援队伍赶赴灾区。对被压埋的幸存者开展搜索 营救和医疗救护.同时。开展必需的抢修保通和运输,6.2.5.2灾民安置阶段.根据灾情 紧急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和生活必需品。开放应急避难场所,初步解决受灾群众的吃,穿 住问题,组织开展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6,2,5.3应急恢复阶段.地震发生后,紧急恢复通信,电力、交通。供排水系统、保障抢救生命和灾民基本安置工作的开展,6。2。5.4应急期结束,当地震灾害处置工作完成 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以及交通.电力、通信和供水等基本抢修抢通。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宣布灾区应急期结束.6、3地震应急、级响应、6,3,1启动条件,当辖区内发生5 0 M。6、0级地震时。灾区有建筑物倒塌,人员伤亡 灾区的基础设施受到不同程度破坏 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 6、3。2指挥体系。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现场工作组和灾区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由主管地震工作的副市长任指挥长,市地震局局长和市政府领导任副指挥长。6 3 3运行程序 1、震后20分钟内,市地震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向市政府报告震情和初步了解的灾情.报告地震灾害的预评估情况、通报相关成员单位 并提出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同意 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2 视灾情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指定相关成员单位到市市政府指定地点集结进行工作会商,3,视灾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4、视灾情,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组织工作组进驻灾区.对口支援 综合协调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6。3,4应急处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1,听取市地震局的震情,灾情汇报。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震情,2,视需求 协调派遣医疗救护队伍赶赴灾区,协调派遣市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赶赴灾区.协调相关成员单位调运救灾物资,3.派遣地震灾害调查及灾情损失评估组等组成的现场工作组。协助开展现场地震监测。地震趋势判定、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 4.视灾情需求 派出应急救援现场专项工作组进驻灾区.开展专项的抗震救灾工作 6.3,5现场工作组组成和职责 现场工作组组成,地震现场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地震工作的副秘书长担任.市地震局分管地震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现场工作组主要职责 1。了解灾区的需求.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抗震救灾工作。2,对成员单位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进行协调,对专项救援现场工作组有关救援工作进行协调.3。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现场工作进展情况.4,负责省。市政府及部门、中央部委.驻军领导对灾区的救灾工作检查。灾民慰问的现场有关工作安排 协调与灾区政府的有关联系工作,5 负责地震灾害损失评估的组织与协调工作,6 负责市外救援队伍。科考队伍、志愿者队伍 救灾物资运送等需要与灾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协调工作,6,4地震应急,级响应,6。4,1启动条件,当辖区内发生4,0。M,5.0级地震时,震区有感强烈 有部分建筑物破坏,灾区的基础设施受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可初步判定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震后20分钟内 市地震局迅速向市政府报告震情和初步了解的灾情。报告地震灾害的预评估情况、市地震局向市政府提出启动地震应急 级响应的建议,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由市政府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6 4、2指挥体系、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由市抗震救灾现场工作组 灾区县 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当辽宁省启动地震应急.级响应时,市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增加省抗震救灾现场工作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市地震局局长担任,级应急响应由灾区县,市,区政府统一指挥并组织实施.6,4。3应急处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处置,1,市地震局迅速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通报震情灾情。视震情和灾情,派出现场工作组赶赴灾区,开展地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等工作.2。做好地震趋势判断等有关工作.3。做好地震知识宣传、防止地震谣传和误传.稳定社会、保持良好的生活生产秩序、现场工作组 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可视灾情在主要受灾区设立现场工作组 负责人为市地震局分管地震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主要任务是.1.了解灾区的需求。帮助灾区开展工作,2。对支援队伍的行动进行协调、3,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现场工作进展情况,7.预防和预警。7。1预防和预警机制。地震预报和预防机制。提前识别地震前兆,对一定时间和空间区域的破坏性地震趋势做出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做好预防准备,落实应对措施.7,2信息监测与报告 全市各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台站以及社会地震监测台站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传递。分析。处理.存贮和报送,市地震局对全市各类地震观测信息进行接收 监控 存储 分析处理并开展震情跟踪工作。7,3预警支持系统。预警支持系统由市应急指挥部指挥系统。市地震应急指挥决策系统组成,并通过政务网络保持与市,县及省直有关部门密切联系.建立和完善地震监测预警系统.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做好震后趋势判定工作.及时收集与地震事件相关的各类信息、并进行分析研究,形成预报意见。7,4地震预警发布、1。经省政府发布的地震短临预报地区 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在紧急情况下 市政府及县.市,区政府可以发布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 同时向省政府和省地震局报告、2。新闻媒体刊登或者播发地震预报消息,必须依照,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市地震局审核,以省政府发布的地震预报为准.3,预警解除由省政府发布。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或市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确认地震灾区已得到有效处置 不会再发生大的破坏性地震和次生灾害的情况下,向省政府提出预警解除报告、经批准,由省政府宣布预警解除,7,5预防行动,地震预防行动是依据地震重点危险区划分,短期预报.临震预报的递进式预警 分别采取工作部署,防震准备,临震应急反应的预防行动、7。5、1防震减灾工作部署 根据国务院和辽宁省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确定的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意见,部署全市防震减灾工作,7、5,2防震减灾工作准备 根据省政府短期地震预测意见。视情况需要 通报预测区域所在县,市、区政府及时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准备 7、5,3临震预报与临震应急反应 根据省政府发布的临震预报。市政府组织有关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防御措施.主要内容如下.1。地震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随时报告震情变化、2.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发布避震通知 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3 要求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4。督促检查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5,平息地震谣传或误传.维护社会安定。8。恢复重建。8、1恢复重建规划。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后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策部署 市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后,市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8。2恢复重建实施。灾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灾后恢复重建,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实施给予支持和指导.9 应急保障、9。1应急队伍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鞍部队。武警支队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地震灾害紧急救援 公安消防、矿山和危险品救护 医疗卫生救援等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经常性开展协同演练、提高共同应对地震灾害的能力.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产权单位.管理或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抢险抢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用、依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建立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 形成广泛参与地震应急救援的社会动员机制。市地震局加强地震应急专家队伍建设、为应急指挥辅助决策,地震监测和趋势判断.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灾害损失评估。地震烈度考察。房屋安全鉴定等提供人才保障 9、2指挥平台保障。完善市抗震救灾指挥技术系统建设.强化抗震救灾信息系统管理和地震应急基础数据库更新.有效实现地震现场信息的传输.接收处理及应急指挥通信与视频传输 服务于应急快速响应.灾情动态跟踪,数据分析,对策生成、辅助决策 应急指挥 系统建设包括满足工作需要的计算机软硬件平台,通信平台。网络平台,控制平台等。9,3物资与资金保障,市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 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保障地震灾害应急工作所需生活救助物资 地震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医疗器械和药品等的生产供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提供全市工业企业重点应急物资的生产能力和产品品种等有关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企业,做好应急物资的生产工作.市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准备和储备、负责接受的国际社会和国内非灾区提供的紧急救援物资,市红十字会负责接受的国内红十字会和国际社会通过中国红十字会提供的紧急救援物资,对口部门接受的其他慈善机构提供的紧急救援物品,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研究后统一安排使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申请.拨付,9,4避难场所保障.为了提高应对突发地震灾害的能力.各县.市,区要规划和设立紧急避难场所.积极提倡公共场所和家庭配置避险救生设施和应急物品、各级政府要把避难场所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利用公园,广场,绿地、体育场,学校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逐步建成一批设施完备 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人员紧急疏散的 有较大或永久性的避难基础设施,确保疏散避难人员的生活基本需要、省政府临震预报发布后,预报区域的县,市,区政府应在公园,学校操场。体育场 街心空旷绿地等设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保障临时安置避难场所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学校。医院.影剧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地震应急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救生避险设施。保证通道 出口的畅通。有关单位定期检测,维护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施。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正常使用、9 5基础设施保障,移动。联通。电信 铁塔运营企业要及时抢通受到破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优先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的需要,通信企业和自有通信系统的部门尽快恢复本系统 部门受破坏的通信设施和线路.保障抗震救灾通信畅通,市交通委、沈阳铁路局鞍山车务段要根据地震应急需要制定交通应急预案,形成快速,高效。顺畅、相互协调支持的应急运输系统.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可能遭受地震破坏的重要干线公路运输工程设施逐步进行除险加固.根据需要和可能 组织开辟便捷应急通道 按照要求优先运送应急人员,物资和装备.公路 铁路,机场,桥涵。码头等设施受损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协调运力、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物资的优先运输和灾民的疏散,鞍山供电公司尽快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电力调度通信系统功能。保障灾区电力供应、9。6医疗卫生保障。市卫生计生委对灾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做好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卫生安全检测,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 协调相关部门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安全进行监督 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流通,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 其他部门应当配合卫生,医药部门,做好卫生防疫以及伤亡人员的抢救,处理工作,并向受灾人员提供精神.心理方面的帮助。9、7治安保障,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队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9 8社会动员保障。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地震灾区的各级地方政府应当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与互救 灾区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要动员非灾区的力量 对灾区提供救助,邻近的县,市.区政府应当根据灾情、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 对灾区提供救助 市政府视情况开展为灾区人民捐款捐物的活动。9,9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保障、当需要进入震损建筑物开展搜索与营救行动时,对拟进入的震损建筑物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进入,当营救行动需要对震损建筑物的有关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破拆.对拟破拆的承重构件与支撑构件进行危险评估,判断能否破拆。探测泄漏危险品的种类.数量,泄漏范围、浓度,评估危险品泄漏的危害性。划定危险区域,采取处置危险品泄漏的紧急措施,接到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余震警报,视情况发出警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发现余震征兆 立即向震损建筑物中的救援人员发出撤离警告.监视救援现场及相邻区域的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灾害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监视救援现场损毁高大构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监视相邻区域损毁高大建筑物继续坍塌的威胁。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监视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必要时向救援现场的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9、10群众安全防护的保障、震区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行动的组织指挥方案 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9,11宣传,培训与演练,宣传,教育.文化、广播电视 新闻出版,地震等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开展防震减灾科学。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 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学校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加强防震减灾专业人才培养。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管理培训制度。结合实际 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志愿者等进行地震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10。附则、10。1奖励与责任。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10.2预案编修与管理、本预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市地震局承担.市地震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 制定地区。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并报市地震局备案,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乡.镇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及其有关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震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地震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交通、铁路 水利.电力 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以及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矿山.危险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并报所在地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备案 本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10.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地震局负责解释、10、4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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