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各有关单位,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 认真贯彻落实。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4月23日,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 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和,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鞍山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 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建设花园式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为目标.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明确责任,细化标准 建立起扬尘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生态美丽鞍山做贡献.二,组织领导、成立由副市长赵余富同志为组长的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详见附件,负责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张兴东同志兼任、三.职责分工,一,各城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管理工作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三 市公安局。负责规范施工车辆的运输行为。对施工车辆超过核定的装载质量 装载高度超标 遗洒 飘散载运物等行为进行查处、四.市交通委.负责对施工车辆不采取防护措施,造成扬撒遗漏污染道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五 市环保局 负责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验收 六,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建筑施工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车辆不采取防护措施污染路面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四。工作要求,一,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 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鞍山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报所在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备案 各城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的主管部门要审查方案中措施是否到位 并现场核验是否一致,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三 各城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的住建部门在办理项目施工许可证时,要严格执行现场踏勘制度,对不符合踏勘要求的。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允许开工建设.四。督导检查 1、建立台账,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对辖区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覆盖摸底调查、建立项目信息台账,及时动态更新,分类管理,2,信息月报,各城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自4月份开始,每月25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汇总信息,3 检查内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现场安装扬尘视频监控设施。现场车辆冲洗设施的设置、现场主要道路、场地,的硬化处理等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4,检查方式、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档案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分为半年检查 全年检查。动态检查.每年7月份进行半年检查、每年11月进行全年检查,动态检查根据工作安排不定期开展,五,建立扬尘治理例会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召集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有关事项、五 保障措施、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城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建筑工地扬尘管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 工作到位,严格按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治理工作.二,加强监管、落实责任.施工现场扬尘管理是一项动态管理活动 要保持良好的达标率.关键是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才能快速解决问题,各城区政府 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巡查,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对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施工现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查处、建设单位要落实扬尘治理所需费用,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治理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三。加强宣传。全员参与.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治理的重点行业,各城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各建设企业要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要使全行业人员都了解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性,全员参与防治工作.四,计入不良记录,对存在较大问题的在建工程.要对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建设 施工。监理单位计入诚信档案 并与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 企业资质晋升等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挂钩进行联合惩戒、海城市。台安县.岫岩满族自治县要结合实际.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附件,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件 鞍山市城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 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组,长。赵余富 副市长。副组长、张兴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成、员.于真昕,市公安局副局长,张.超。市环保局副局长,庞,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温久毅,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贾志祥,市交通委副主任。朱奎海 铁东区副区长 金德建、铁西区副区长 曹春雷,立山区副区长.周 绕,千山区副区长。范恩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雷雨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高胜群,千山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兴东.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