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大同市沿古长城生态修复项目由大同市人民政府负责,市政府成立大同市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工程领导组,文件另发.组长.副组长由市领导担任、九个农业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第六条.大同市全面推进国土绿化工程领导组下设旅游公路建设推进组和国土绿化建设推进组。具体负责项目协调,推进 督查,落实等工作.第七条.市发改委负责优化流程.抓紧项目立项和审批、市财政局负责制定融资方案等涉及财政的有关事项,市林业局负责协调规划设计单位对涉及县区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对工程建设质量跟踪监督 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负责编制可研.根据规划设计提供今年拟实施的工程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协调县区国土部门统筹项目用地、市交通局负责提供旅游公路的具体位置,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有关通道景观规划设计.市文物局负责向国家文物局办理对规划建设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必要的控制红线范围和建设注意事项 市扶贫办提供全市的扶贫总体规划、协助林业局编制项目涉及扶贫内容的规划.提供相关材料协助林业局编制可研.市旅游局负责对项目的旅游规划设计 对现有古堡村落按照景点景区做专项规划 在确定规划的基础上通过招商引资开发建设,避免县区盲目建设.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负责项目资本运作 确定项目实施子公司。办理贷款申请等有关事项。市农业发展银行负责提供项目所需信贷资金,第八条,实行工程建设目标责任制,工程各项目县.区 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负总责,比照市级工程领导机构,组建相应的工程管理机构,对各部门的分工与职责进行明确、层层建立领导责任人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工程各项工作、负责项目实施。监理,竣工自查等工作 落实保证项目建设用地,负责提供规划单位所需的相关数据和资料、负责协调其他相关事宜,第九条 采用代建模式,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下属子公司委托县区政府的国有公司作为项目甲方进行招投标、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修复工程.中标单位先行垫付资金开工建设,贷款到位后逐步归还、在进行施工招投标的同时,各县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监理公司招标工作 第十条 在绿化苗木的使用上,优先使用本地苗木、带动群众增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优先吸纳一定比例的当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与,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第十一条 规划范围内已承包出去的荒山。要视合同约定条款区别对待、对于有绿化条款的但没有进行植树绿化.且拒不配合项目实施的、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除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