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 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 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 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 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 土地置换申请,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 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 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