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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 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 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依法取得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 土地置换申请。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 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 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 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 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 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 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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