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 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 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 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 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4。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 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 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 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 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 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 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 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 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注明为置换土地、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二条。土地置换 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