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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 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需要对约定 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2.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 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3 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 使用新增土地的 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 需要市 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 4 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 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 权属 用途.使用年限 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 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 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 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 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 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 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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