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区 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 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 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 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 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3。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 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 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 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1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 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 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 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 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 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