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 2016。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 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 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 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 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3 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 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 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 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 土地置换 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