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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 局.办、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 第三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 3.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4,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 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 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 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 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土地置换申请.3 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 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土地置换的缘由,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 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 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 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 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 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 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 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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