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同政办发,2016,16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委,局。办 大同市国有建设用地置换补偿办法 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30日第一条。为维护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需要、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和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国有建设用地置换,以下简称、土地置换、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等价置换,平等协商的原则。第三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国有建设用地之间进行置换,1 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依法修改的.3 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 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4 因国家出台相关政策 需要对约定.规定的规划和建设条件进行修改。原址无法实施的。第四条、进行土地置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 已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建设用地批准文件,2,缴清土地价款。3,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第五条 置换后国有建设用地用途,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第六条。土地置换应当对置换前原地块剩余年期市场价格、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为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和拟置换后地块新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分别进行评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办理置换手续时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额,第七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再符合 划拨用地目录,规定的、应当同时补办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第八条。进行土地置换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向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1,规划部门出具的置换后地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2 土地置换申请,3 置换后的国有土地权属来源,使用新增土地的、需要土地征收转用批复文件。使用存量国有土地的,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文件.4。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文件.5,缴清土地价款的证明材料,第九条 市 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协商 并制定,土地置换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条.土地置换方案、包括下列内容,1 土地置换的缘由 2。置换前后地块的基本情况.四至。面积,权属,用途、使用年限.剩余年期等、3。新增建设用地征收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相关事宜,4。置换前后地块的地价,地价差结算或作其他处理的说明、第十一条、土地置换方案 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原土地.解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协议书.办理土地注销登记手续。设定抵押权的还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2.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书。和置换后新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核发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注明为置换土地 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持土地置换批复文件和置换后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第十二条.土地置换。涉及地上单位.个人房屋的征收补偿安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以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