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控制标准与技术措施第六条 光伏列阵支架。最低点高度应高于1 2米 灌木平均高度 采用钢柱式或圆柱形水泥墩固定列阵支架。施工过程中不得破坏现有植被,保证林地用途不改变、对少数生长过快过高的灌木适时进行修剪,在宜林地块,企业项目施工结束后。要在光伏列阵之间 栽植适宜当地生长的灌木林或灌木经济林,如柠条。玫瑰,连翘。黄芪等.达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发展 栽植密度为1 3。每亩220株、第七条,对工程区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的道路等 施工结束后。要按景观绿化标准进行植被恢复,道路两侧绿化要按景观绿化实施 色彩搭配合理.树种适地适树。恢复后.道路宽度不得大于3、米 树种主要以适合大同气候特点的丁香、金叶榆.榆叶梅。连翘.卫矛等为主,绿化的同时兼顾景观效果。第八条。基地项目区苗木栽植的相关要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T,15776,2006、造林技术规程.树种成活率和保存率应达到85 以上、第九条,在基地项目区内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捕杀。采集野生保护动植物,二。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方案、动用大型机械造成林地内植被大面积毁坏。三,擅自取土,挖砂。随意践踏林木、破坏自然植被、四,在林区随意人为用火、五。不按施工方案施工。随意对灌木林平茬.六.其他人为破坏生态的行为.第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 在项目区内有第九条行为之一的、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或者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