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关于开展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大建委发.2016,433号,各区市县,先导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蓝天工程的意见,大政发 2016,29号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的通知,大委办传 2016,25号,以及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督查调研工作要求 结合我市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加大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管理水平 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工程建设施工环境,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操作环境.建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体系,提倡绿色施工,文明施工 为我市工程建设环境整体提升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要点、一、加强整治工作与文明施工的结合 根据。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21号.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开设置。各区间应设置醒目的导向标识牌,施工现场出口应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设置专门保洁员、对施工现场进出车辆及时冲洗 场地内做好施工现场场地及道路硬化处理,保持道路平整畅通,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并设置材料标识牌.楼梯间和出入口设置临时照明设施、现场建筑垃圾和障碍物要及时清理。实现施工现场工完场地清,现场内设置消防车通道,满足消防车通行,停靠及作业要求.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蓝色或者蓝黄相间的密目式安全网对在建建筑物实行全封闭 安全网应定期清洗更换.保持清洁完好,二、加强整治工作与扬尘治理的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和 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大政发,2014 47号,工作要求。我市建筑施工现场应加强扬尘防治工作,提倡绿色施工。各施工现场应设置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公示牌。明确扬尘防治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 各施工企业应制定、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防治方案施工。施工现场可采取分段作业,场内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严格执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在建工程1万平米以上施工现场工地出口.材料堆放区等易产生扬尘的位置.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逐步与城市扬尘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程建设施工中,应坚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二是施工现场设有排水沟和沉淀池、确保排水畅通和排放的泥浆水经过沉淀、不得使废水 泥浆流到施工现场外 三是工程基坑阶段施工应采取苫盖及场内喷洒降尘措施,四是施工中产生的渣土 建筑垃圾应当按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排放。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 五是施工现场应当使用清洁能源 不得焚烧各类废弃物 三、加强整治工作与水污染防治的结合,根据,大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大政发 2016.29号.工作要求,我市建筑施工现场要节约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提倡再生水利用 施工现场场地内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安全网冲刷。建筑场内喷洒降尘。建筑施工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实现我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绿色施工 三,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 真抓实干、各区市县、先导区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做为重要任务抓好抓实 各主管部门要认真部署.贯彻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我市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各地区要一把手亲自带队、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把建筑工程建设与现场环境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我市建设工程管理水平、提升我市建筑工程整体环境、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二.落实工程各方主体责任。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履行好各自职责,做好我市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是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项目经理是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人.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协调,监督工程建设环境整治工作 各施工单位应制定环境整治实施计划.逐项落实好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在施工过程中抓好文明施工建设.防止水土污染.控制噪音污染,抑制扬尘污染 制定节水节能措施 尽量利用可循环可再生资源,建立绿色环保施工管理体系.三 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我委已将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分解落实到年初各项工作任务指标.并与各区市县 先导区,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各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注重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落实,把环境整治工作与施工现场日常监督检查相融合.与年终企业安全生产考核相结合,强化施工企业安全与改善环境责任意识,推进建设工程环境整治工作进程,把建筑工程环境整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长期的工作.立足长远 常抓不懈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