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 试行、产生日期,2012 09,17.第一条、为加强对已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利用状况。征地补偿安置和耕地占补平衡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防止土地闲置和浪费,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各类工程建设、依法,科学 规范,节约.集约,用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大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及省市人民政府批准使用集体土地的批后监管工作,第三条。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以下简称市国土房屋局,负责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 对区市县和先导区的监管责任进行考评,各区市县和先导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范围内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和自查工作,第四条.监管工作主要采取书面审核与现场查勘、全面核查与重点抽查。座谈汇报与深入走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国土资源管理,一张图工程,等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现代化.信息化动态监管模式。第五条,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重点内容。一.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城市分批次建设用地及使用集体土地是否按批准的开发用途、用地范围及面积使用土地。二,补充耕地位置是否与补充耕地方案所注明的地块相一致。补充耕地数量是否符合要求。补充耕地质量是否达标、补充耕地资金是否到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的 是否补划落实 三、征收土地方案经批准后。是否履行法定程序 是否按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的补偿标准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四,是否按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供地。是否按出让。租赁.合同及划拨决定书约定条件使用土地、是否完成年度供地计划,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是否下降。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供地率标准,第六条。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区市县和先导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于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对已经批准的新增建设用地批后情况进行自查 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涉及违法违规问题的。由执法监察机构依法查处。自查情况于当年的7月10日和下一年的1月10日前报市国土房屋局。市国土房屋局制定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方案,责成征地事务处负责监管工作方案的实施。监管工作采用动态监管和抽检及年底综合检查方式进行,对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 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第七条、市国土房屋局于每年第一季度对各区市县和先导区上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情况进行考评并通报,考评采取百分制评分方式,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问题突出的予以批评 考评结果与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分配挂钩,第八条.监管考评标准 一 凡按批准的开发用途,用地范围及面积使用土地的满分8分,对每发生一宗不符合要求的扣减2分.扣满8分为止,二,补充耕地和基本农田补划符合要求的满分12分、凡发生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减2分.扣满12分为止 三。征收土地方案批准后,依法履行了法定程序并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的满分20分,凡发生一项不符合要求的扣减5分、扣满20分为止、四。当年征后供地率达到50。含50、以上的满分15分 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满15分为止、五。上一年度征后供地率达到100,的满分15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扣满15分为止、六,单位GDP消耗建设用地较上一年度下降6,含6,以上的满分10分.每低0,5个百分点,四舍五入.扣1分.扣满10分为止,七 符合供地政策和用地标准并按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条件使用土地的满分10分 每发现一件不符合要求的扣减2分、扣满10分为止,八 完成年度供地计划的满分5分 每低5个百分点.四舍五入 扣1分。扣满5分为止,九.制度建设满分2分。扣满2分为止 配合上级监管工作满分3分,扣满3分为止 第九条 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凡考评成绩在95分 含95分 以上的地区 奖励一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凡考评成绩低于80分的地区、扣减一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前两年征后供地率未达到100。的 按未供地面积等额核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凡对市国土房屋局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到位的 暂停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的报件。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