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6、3 1、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专业 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设计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6、3,2.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的选用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其中未列出的室外气象计算参数 可根据地理条件相近城市的资料选用。6.3,3 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热热负荷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 2,供热热负荷,生活热水热负荷和生产工艺热负荷应分别计算 6、3,4,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累年日平均温度在5、及5 以下的天数达到90d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2.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有防寒要求或经常有人停留.工作 并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 宜采用集中供暖。3.建筑物冬季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6、3 5.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自然通风的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环境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 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2,事故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事故通风量应经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 h。2.事故排风机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开关、3。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最大的地点、并应采取防止气流短路措施 4,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 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机、3、建筑物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6,3.6 集中控制室,检验化验室、供,配 电室等建筑物,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设置空气调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