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6。3、1。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方案,应根据气象条件、总图布置.工艺和控制要求、区域能源状况及环境保护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专业。通过技术经济综合比较确定。设计应优先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新设备 新材料 6.3,2、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室外气象计算参数的选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有关规定 其中未列出的室外气象计算参数 可根据地理条件相近城市的资料选用。6、3、3,热负荷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供热热负荷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的有关规定、2、供热热负荷。生活热水热负荷和生产工艺热负荷应分别计算,6 3 4、供暖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累年日平均温度在5、及5、以下的天数达到90d的地区,应设置供暖设施。并宜采用集中供暖,2、位于集中供暖地区的生产管理和生活建筑,有防寒要求或经常有人停留,工作,并对室内温度有一定要求的生产及辅助生产建筑 宜采用集中供暖、3,建筑物冬季供暖室内计算温度。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6。3 5 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自然通风的车间内,经常有人工作地点的环境温度 应符合国家对工业企业卫生设计的有关规定。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通风装置.2、事故通风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事故通风量应经计算确定.且换气次数不应小于12次。h。2 事故排风机应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分别设置开关,3。事故排风机应设置在有害气体或有爆炸危险物质散发量最大的地点,并应采取防止气流短路措施,4。排除有爆炸危险物质的局部排风系统.通风设备应采用防爆型电机,3,建筑物通风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6、3 6、集中控制室.检验化验室。供,配.电室等建筑物 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设置空气调节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