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给水与排水6。2.1,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给水排水设计应满足当地水资源的总体规划要求。2、生产用水应循环利用,3、给水排水设计应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体,排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有关规定。6 2。2.给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管道使两者管道相连时、应在生活给水管上设置倒流防止器,2。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2.厂区生活用水量宜采用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应为3.0。用水时间应为8h、厂区淋浴用水量宜采用60L.人 班、淋浴延续时间应为1h 3,居住区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的有关规定,4,浇洒道路和场地用水量宜采用1.5L.m2,d.2.0L.m2、d,浇洒次数应为每天2次、3次,绿化用水量宜采用1,0L.m2 d,3,0L。m2、d、浇洒次数应为每天1次、5,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5的有关规定,6。设计未预见用水量可按给水量的10。25。计算.3 机械设备轴承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250mg、L.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宜控制在6,5 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4 给水水源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选用自备水源、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采用地下水作水源时,应有经过审批的水源勘察资料。当采用地表水作水源时,应有翔实可靠的水文资料、2。水资源应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要求.3.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生活饮用水水源的卫生防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4。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5.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6,给水处理设备的生产能力应根据工厂总体规划要求,按生产,生活最高日供水量加消防补充水量和自用水量确定 7、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8、生产,生活。消防给水系统应设计水量调节储存设施,并应优先选择高位储水池,9,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均应分别计量。6。2,3、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排水工程应结合当地规划设置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雨水的排放设施,2 雨水资源应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利用。3 生产循环水的水质应满足生产用水的要求。4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之前应进行局部处理.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物有粪便污水排出时应设置处理设施.2,含油废水应设置除油设施,3。检验化验室.机电修车间和其他车间的蓄电池室排出含酸 碱污水。应设置中和处理设施.5、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的有关规定,6,2、4、车间给水与排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排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排水系统协调一致、2、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的要求确定。3 生产给水泵宜设置调节水箱,水池自灌引水装置,4,车间喷淋降尘用水宜由生产给水系统供水、5 生产车间内的给水管道宜采用枝状布置 6.根据建厂地区气候条件和建筑物特性,给排水管道应采取防冻和防结露措施,7.建筑物的引入管和压力循环回水出户管应设置控制阀门、8。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6.2。5、消防及消防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机制砂石骨料工厂应设计消防给水系统、2.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应按一次计算,3,消防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4 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应根据所在地区消防条件确定低压.临时高压或高压制消防给水系统 5 室内消防应采用临时高压和高压制消防给水系统 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活给水系统或生产给水系统合并.但不宜与压力流回水的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合并 6.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超过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 7,建筑物内应设置灭火器、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