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并处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第五十六条。依照,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对违法者并处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一至二倍。第五十七条 依照,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五条规定,对逾期不改正者处以罚款的 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一至二倍,第五十八条,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应当依法给予处罚,非法占用耕地或者城镇规划区内土地的。收回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十五元至三十元的罚款 非法占用林地的,收回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十元至二十五元的罚款。非法占用国有或者集体所有牧草地的.收回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以每平方米五元至二十元的罚款、第五十九条.未经批准,对已经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土地再进行复垦耕种的.责令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第六十条,罚款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按罚款总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第六十一条,侵犯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六十二条。在变更土地权属和解决土地权属争议时 对作出的决定 拒不执行而且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负责赔偿、干扰,阻挠国家建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