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城市绿地第三十七条.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旧城改建道路酌情降低 但不得低于上述绿地率指标的一半,二,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三,公共活动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30.车站 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0。四 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必须设置架空线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者耐修剪的树种、五 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附表八、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控制表 的规定,第三十八条,居住区绿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配置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要求执行 二 居住区内绿地 按相应规模配置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三,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四,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第三十九条、新建工业与其它民用建筑的绿化用地按下列控制指标执行,一、行政办公绿地率不少于35,二 金融商业绿地率不少于20,三.文化,娱乐。宾馆绿地率不少于40,四、学校、科研绿地率不少于35,五,工业企业绿地率不少于30、有污染的工业项目绿地率按有关绿地率指标执行.第四十条.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第四十一条。在沿江。沿湖,沿港地区应当留足可供绿化建设的用地 只拆不建 具体范围为.一.洋澜湖周边50米以上,二、青天湖周边80米以上,三、长港,新港两侧50米以上,四.熊家沟 五丈港两侧20米以上,五,长江沿线80米以上,宜黄高速公路.汉鄂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也应当留足可供绿化建设的用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