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资质管理第十七条 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负责人。需经市监督站考核。取得,取样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十八条,试验室资质分为建筑综合一。二级、建筑施工一.二.三级、混凝土予制构件一.二.三级,预拌混凝土一.二,三级,市政综合一、二级.市政施工一 二,三级。沥青材料一,二,三级。各试验室必须按其相应的资质等级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进行与其资质相适应的检测工作,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第十九条,申请资质等级的试验室应提交下列文件、一、试验室资质等级申请表,二 试验室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检验测试人员的职称证件、试验员证及年检合格上岗证.三、计量认证及其它有关文件证明。第二十条,试验室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 二级试验室由市监督站初审.市建委同意后报省建设厅审批 三级试验室由市监督站初审。市建委审批后报省建设厅备案、第二十一条.一,二级试验室经市监督站初审、市建委同意 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承担试验任务,第二十二条。试验室资质审定二年后,方可申请晋升试验室等级、第二十三条。资质等级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制定,由审批部门颁发 第二十四条.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限为四年。期间,每年进行年检.年检未通过的证书无效 每四年资质重新进行审查和换证、第二十五条、试验室发生分立 合并,解体.停业时,应在上级部门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监督站办理资质等级注销手续 并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第二十六条、试验室负责人变更时。应在三十日内 向市监督站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 出租,转让和出卖.取样资格证,和、资质等级证书,第二十八条,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遗失,必须登报声明作废。按规定申请补领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