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资质管理第十七条.建设或监理.施工单位的检测负责人、需经市监督站考核、取得,取样资格证.后,持证上岗、第十八条.试验室资质分为建筑综合一,二级,建筑施工一,二。三级,混凝土予制构件一。二,三级 预拌混凝土一、二 三级、市政综合一 二级,市政施工一。二.三级 沥青材料一,二,三级、各试验室必须按其相应的资质等级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并进行与其资质相适应的检测工作,试验人员持证上岗、第十九条,申请资质等级的试验室应提交下列文件,一。试验室资质等级申请表 二、试验室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和检验测试人员的职称证件.试验员证及年检合格上岗证、三,计量认证及其它有关文件证明 第二十条、试验室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一.二级试验室由市监督站初审.市建委同意后报省建设厅审批、三级试验室由市监督站初审,市建委审批后报省建设厅备案 第二十一条,一,二级试验室经市监督站初审.市建委同意 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对外承担试验任务.第二十二条。试验室资质审定二年后。方可申请晋升试验室等级,第二十三条。资质等级证书由省建设厅统一制定、由审批部门颁发、第二十四条。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有效期限为四年。期间。每年进行年检,年检未通过的证书无效、每四年资质重新进行审查和换证,第二十五条,试验室发生分立,合并,解体.停业时,应在上级部门批准后三十日内。向市监督站办理资质等级注销手续,并根据有关规定重新申请资质等级、第二十六条、试验室负责人变更时。应在三十日内 向市监督站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转让和出卖。取样资格证,和.资质等级证书、第二十八条,试验室、资质等级证书 遗失、必须登报声明作废。按规定申请补领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