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漳州市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城乡规划管理、规范建设项目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实施。合理配置城乡土地和空间资源 营造合法有序的建设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建设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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