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住宅建筑平顶改坡顶规划管理办法丽政办发.2003,160号.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建筑平顶改坡顶 以下简称平改坡 规划管理 弥补原平屋顶的建筑材料和施工质量缺陷,提高顶层住户的居住环境质量 优化城市屋顶景观,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 丽水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结合丽水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丽水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住宅建筑平改坡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住宅建筑平改坡,是指以处理原刚性平屋顶与蓄水屋顶的漏水。隔热性差问题和优化城市屋顶景观为目的,自愿改建为前提 在原平屋面上部加建零起坡全坡屋顶的建设行为,第四条。丽水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主管丽水市住宅建筑平改坡的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请平改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改建为零起坡全坡屋顶.原为刚性平屋顶的,坡屋顶的起坡点为原平屋面檐口处。原为蓄水平屋顶的,坡屋顶的起坡点为新设檐沟内肋板顶面.以上两种情形下,新檐口与原刚性平屋顶檐口或蓄水平屋顶结构层,山墙以外横墙墙梁 上表面的相对高度、不得超过三十厘米 二 整幢建筑平改坡、应统一设计、一次性完成、三、同幢住宅建筑顶层以外住户,原则上均应同意改建原平屋顶为零起坡全坡屋顶、并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住户签署书面同意意见,四,房屋符合平改坡建筑的安全条件、第六条.严格控制平改坡的坡屋顶檐口与屋顶高度,零起坡全坡屋顶栋高,不超过新檐口所在投影平面进深长度的四分之一,第七条,改建的零起坡全坡屋顶下部空间,不考虑居住功能 不计算建筑面积 第八条、改建的全坡屋顶按照城市色彩规划规定,采用彩色屋面,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文件中载明、第九条,城市建设近期改建拆迁区,不列入平改坡改建范围 第十条,平改坡在报批前,应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 编制零起坡全坡屋顶施工图,设计时应尽量采用轻质建材。第十一条。申请办理平改坡规划许可审批手续时、应报送以下资料,一、住宅建筑全体顶层住户的平改坡联名申请书原件.二.顶层住房有效的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三。零起坡全坡屋顶建筑施工图。四,拟平改坡住宅建筑的总平面图,图纸比例为1、500.能反映建筑占地以外50米范围地形地物环境关系 符合建筑总平面图设计规划管理规定,五,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第十二条,原平屋顶上部附建的太阳能热水器,水箱。天线等设施的处置,由有关住户在屋顶改建前协商解决。第十三条,平改坡由顶层住户投资.坡屋顶由顶层住户管理,第十四条。非住宅建筑平改坡。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